步步追查连环案——桐乡市查处无证经营药械及经营假药案纪实
今年年初,浙江省桐乡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查处了一起无证经营药械案件,涉案人员较多,数额较大,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又发现假药案。日前,章某无证经营药品,因其违法经营额较大和主观故意等原因,涉嫌非法经营罪,桐乡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已将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吴某无证经营药品,桐乡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按《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进行处理;吕某、于某和涉案的乡村医生也都已立案。平湖市法院以销售假药罪,分别判处周祖雄、孙樟春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和十一个月,并分处罚金7千元。■一封举报信牵出两个无证经营窝点
2006年2月21日,桐乡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会议室里气氛异常凝重。该局接到群众举报:桐乡市某医药企业部分员工,在原公司撤销后无证经营药械,主要销售给乡村医生,而且数量相当大。该举报引起嘉兴和桐乡两级药监部门的高度重视,嘉兴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支队在得知这个信息后,立即驱车赶到桐乡。在初步分析案情后,执法人员会同桐乡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和洲泉派出所,兵分两路,直扑信中举报的地点——桐乡市洲泉镇。
位于洲泉镇的章某家——举报信中提到的地点之一,是一幢外表看来很普通的两层楼房,执法人员在该处院子内发现了数箱被杂乱放置的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在一楼房间的地上及柜子内、楼梯下、二楼房间发现了头孢拉定胶囊等数百种药品和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等数种医疗器械,同时,还在现场发现了大量药品购进清单、销售记录等。执法人员马上控制了现场,把上述药械予以扣押,将当事人章某带回桐乡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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