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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154553
卫生部印发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
http://www.100md.com 2006年8月30日 《现代护理报》 2006.08.30
     本报讯 为加强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提高报告质量,为预防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卫生部近日制定印发《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

    《管理规范》规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供血机构均为责任报告单位;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和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传染病报告卡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负责填写。

    《管理规范》还要求,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管理规范》还提出要开展传染病疫情分析与利用。,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