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钱护士”怎能保安全 ———第40届南丁格尔奖获得者、北京地坛医院社会服务部主任陈征谈护士安全配置
另类现象一:一线护士不足合同护士解燃眉之急
虽然医院不愿进护士,可医院也不会让护理工作拖了全院医疗工作的后腿。陈征说,为了弥补护士人数的不足,有的医院就聘用合同护士。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在同一岗位上做同样工作的人应该同工同酬。但是合同护士和在编护士的待遇却相差非常大。陈征说,在编护士比合同护士的待遇要高几倍。
2006年3月20日,济南市某医院公布了一个聘用临时护士的实施意见。该意见规定应聘的护士必须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勤奋敬业、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年龄在25岁以下,本市户口,必须是各院校正规护理专业毕业的毕业生,各科成绩优良,必须持有护士职业资格证书。目前已在该院聘用的临时护士,未出现差错事故,胜任护理工作,考核优秀的继续签订协议,不合格者解除合同。该院同时招聘临时护士和培训护士。培训护士培训期为一年,期满后,从培训护士中选拔优秀者聘为临时护士。临时护士和培训护士都称聘用护士。该院对聘用护士实行动态管理,考核优秀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解除协议。
从这个实施意见中可以看出,济南市某医院的临时护士是通过层层选拔的优秀护士。该院对这些护士的要求非常高,但是,这些护士一个月能拿多少工资、奖金却无说明。而且,笔者不明白这些正规院校护理专业毕业,持有护士职业资格证书,表现优秀的护士为什么只能“继续聘用”?
今年护士节,华西都市报曾对四川德阳、南充、内江等10个城市的护士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德阳县医院有个上“两头班”的活,就是晚上上4个小时,回家小睡一会儿,第二天天亮去换班,再上4个小时,才算上满一整天。谁上这样的班,谁的生物钟就会被打乱,所以这是个不受欢迎的班次。这个班也不是大家都上,只是因为人手紧张,科室里个别人就得上这个班。笔者去采访时,上这个班的刚好是个临时护士。她因为刚好倒了“两头班”,没睡好觉,头晕乎乎的,还要在4个危重病人中忙碌。在这样的情况下不出差错实属万幸。
笔者还了解到,德阳一些医院为了减少人力成本,增加经济效益,以低月薪聘用合同护士。21岁的赵晓(化名)卫校毕业后,到一家医院当了临时护士,固定工资400元,要是科室效益好,一个月还可以拿到100多元的奖金。“说实话,这连保姆都不如啊!”赵晓说,要不是担心荒疏了自己的专业,她真不想做护士这工作,累死累活,没一点价值体现。赵晓还说,本来医院效益向医生倾斜,护士待遇要差一些,她们这些临时护士待遇就更低了。同工不同酬,让她心里委屈,工作不到半年,她都换两家医院了。
《检察日报》报道,1993年,20岁的张丽(化名)从护士学校毕业后,进入医院。张丽先后在医院妇产科、外科、急诊科等科室工作,由于表现突出,她4次被单位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护士。然而,无论她工作成绩如何突出,医院都会在每年的2月拿出一份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让她签署。而其薪酬,从1993年到2003年10年间也只上涨了300元,与同时参加工作、同岗位、同工种的正式职工差别巨大。单位还以降低标准的方式为她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待遇。
2005年2月,张丽在律师的帮助下,向该院所在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医院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按照同工龄、同岗位员工标准为其核定工资标准,基本保险按本单位职工同等对待。2005年4月,劳动仲裁委员会做出裁决,支持了张丽的请求。医院不服该劳动仲裁裁决,以张丽身份系临时工,不可能与正式工待遇相同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据法院调查,张丽在该医院工作已经达12年,目前双方都同意延续劳动合同。根据我国《劳动法》第二十条规定,对于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聘方应当接受。
据此,法院判决医院与张丽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从2005年2月起按同工龄、同岗位员工工资标准为张丽核定工资标准,并依法重新确定张丽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医疗待遇依照与张丽同工龄、同岗位员工的标准对待。另类现象二:护工成替补难保医疗质量
合同护士毕竟是护士,她们纳入医院的人事管理。因她们都受过严格的职业训练,从某种程度上说,她们能够保证医疗质量。
在现在的医院里还活跃着一种职业,那就是护工。护工不能从事医疗护理工作,只能从事生活护理工作。对于危重病人来说,护工分担了一部分护士的工作,从某种角度来说弥补了医院护士的不足。同时,护工不是医院的员工,由病人而不由医院为其开工资。所以很多医院都愿意用护工。护工也逐渐发展为一种职业。
“传染病医院特别强调防止交叉感染,护士到不同的病房要穿不同的隔离服,随时要注意消毒。因为长期的职业训练,传染病医院的护士差不多都有洁癖了。”陈征说,可是护工却没有受过这样的训练,一般就由护工公司进行简单的培训,上岗前再由护理部进行上岗前的培训就行了。所以护工只能待在她照顾的病人的病房里,不能到处转。如果护工不注意自我保护的话,其自身的安全也不能保证。
护工为照顾病人而存在,护工的健康关系到病人的健康。那么,护工在缺乏专业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的情况下,陪伴病人左右,其自身健康情况如何呢?2005年,浙江省宁波市某医院为规范护工管理,对40名护工进行了健康体检,结果有12人被查出有乙肝、高血压等疾病,不健康比例达三分之一。由这样的护工照顾病人,病人是治病,还是染病呢?
据了解,广东省开展的护士工作量专项调查显示,该省基础护理质量出现滑坡:护士平均每班57%的工作时间用于各项药物治疗,用于病情观察、基础护理及健康教育的时间仅分别占8.1%、9.3%和3.9%。护士普遍存在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技术不熟练、观察病情不到位、重病人护理不落实、与病人沟通交流不深入的现象。部分医院让病人自费聘用护工照顾病人生活,甚至取代护士承担重病人部分基础护理的工作,降低了护理质量,甚至导致较严重的医疗安全隐患。为此,95岁的中国“元老级”护士卢惠清认为,最能体现护士价值的工作是对病人进行健康教育,观察评估其精神心理状态、疾病康复的程度和愈后、重塑病人人格。而以上职责必须通过密切的日常护理接触(如擦身、拍背、吸痰、口腔护理等),才能真正与病人沟通,这些体力活不能简单分摊给护工。
为什么会出现合同护士、护工问题呢?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的一席话可谓一针见血。他在2005年护理工作会议上指出,一些医院临床编制护士数量不够,医院又为减少人力成本,以每月五六百元的工资聘用合同护士,正规编制的护士队伍逐渐被临时聘用的护士所代替,形成了医院内一支同工不同酬的特殊队伍。护士基本的劳动权益没有得到保障,导致了护士队伍的不稳定。在另一些医院里,病房护士少,病人需要的护理工作不到位,医院就让病人花钱聘护工,出现了“护工围着病人转”的情况,也使病人安全存在隐患。把护士还给病人
今年护士节时,某护士网站以“累不死护士办公室”的名义发布了一个《关于不让护士累死的通知》。该通知说,为不让护士累死必须实施7项细则,一是为减少护士工作强度,各医疗机构病床护士比必须达到卫生部要求的1:0.4;二是临时护士必须与正式护士同工同酬,享受同等职称晋升、继续教育权力;三是不得安排护士从事清洁、记账、催款等不属于护理的工作,将护士还给病人;四是取消盲目模仿西方,不切合中国实际的整体护理;五是不得对护士进行名目繁多的弱智考试,避免护士陷入无休止的考试、检查当中;六是领导应当给予护士更多宽容,不能一味施压,求全责备,强求完美;七是取消各种操作评比、全能比赛,还护士一个轻松的护士节。这是一个非正式的通知,或许是护士们在护士节开的一个玩笑,也或许是护士们在紧张的工作之余发出的一个苦笑。笔者手记
5月10日,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说,我国护士队伍不断发展和壮大,2005年比2004年增加了4.2万人,相当于2000年至2004年间增加数量的总和。护理教育发展迅速,近年来高等护理教育的招生量增加较快,大专层次的招生量从1996年占各层次总招生量的3.2%,发展到2002年的21.99%,本科层次的招生量从1996年占各层次总招生量的1.8%,发展到2002年的5.5%,高等护理教育招生规模已占整个护理教育招生规模的27.55%。
这则信息透露了我国护士的学历在提高,人数在增加。可是另一边我们又看到,大量护士不能通过正常渠道找到工作,只能通过非正常渠道到医院去做合同护士,而且一线护士严重不足。
这让我们不得不思考:单凭改善教育能不能解决一线护士短缺问题呢?改变护士短缺的状况又该从哪里着手呢?
作者:本报特约撰稿人吴军文, http://www.100md.com
虽然医院不愿进护士,可医院也不会让护理工作拖了全院医疗工作的后腿。陈征说,为了弥补护士人数的不足,有的医院就聘用合同护士。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在同一岗位上做同样工作的人应该同工同酬。但是合同护士和在编护士的待遇却相差非常大。陈征说,在编护士比合同护士的待遇要高几倍。
2006年3月20日,济南市某医院公布了一个聘用临时护士的实施意见。该意见规定应聘的护士必须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勤奋敬业、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年龄在25岁以下,本市户口,必须是各院校正规护理专业毕业的毕业生,各科成绩优良,必须持有护士职业资格证书。目前已在该院聘用的临时护士,未出现差错事故,胜任护理工作,考核优秀的继续签订协议,不合格者解除合同。该院同时招聘临时护士和培训护士。培训护士培训期为一年,期满后,从培训护士中选拔优秀者聘为临时护士。临时护士和培训护士都称聘用护士。该院对聘用护士实行动态管理,考核优秀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解除协议。
从这个实施意见中可以看出,济南市某医院的临时护士是通过层层选拔的优秀护士。该院对这些护士的要求非常高,但是,这些护士一个月能拿多少工资、奖金却无说明。而且,笔者不明白这些正规院校护理专业毕业,持有护士职业资格证书,表现优秀的护士为什么只能“继续聘用”?
今年护士节,华西都市报曾对四川德阳、南充、内江等10个城市的护士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德阳县医院有个上“两头班”的活,就是晚上上4个小时,回家小睡一会儿,第二天天亮去换班,再上4个小时,才算上满一整天。谁上这样的班,谁的生物钟就会被打乱,所以这是个不受欢迎的班次。这个班也不是大家都上,只是因为人手紧张,科室里个别人就得上这个班。笔者去采访时,上这个班的刚好是个临时护士。她因为刚好倒了“两头班”,没睡好觉,头晕乎乎的,还要在4个危重病人中忙碌。在这样的情况下不出差错实属万幸。
笔者还了解到,德阳一些医院为了减少人力成本,增加经济效益,以低月薪聘用合同护士。21岁的赵晓(化名)卫校毕业后,到一家医院当了临时护士,固定工资400元,要是科室效益好,一个月还可以拿到100多元的奖金。“说实话,这连保姆都不如啊!”赵晓说,要不是担心荒疏了自己的专业,她真不想做护士这工作,累死累活,没一点价值体现。赵晓还说,本来医院效益向医生倾斜,护士待遇要差一些,她们这些临时护士待遇就更低了。同工不同酬,让她心里委屈,工作不到半年,她都换两家医院了。
《检察日报》报道,1993年,20岁的张丽(化名)从护士学校毕业后,进入医院。张丽先后在医院妇产科、外科、急诊科等科室工作,由于表现突出,她4次被单位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护士。然而,无论她工作成绩如何突出,医院都会在每年的2月拿出一份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让她签署。而其薪酬,从1993年到2003年10年间也只上涨了300元,与同时参加工作、同岗位、同工种的正式职工差别巨大。单位还以降低标准的方式为她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待遇。
2005年2月,张丽在律师的帮助下,向该院所在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医院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按照同工龄、同岗位员工标准为其核定工资标准,基本保险按本单位职工同等对待。2005年4月,劳动仲裁委员会做出裁决,支持了张丽的请求。医院不服该劳动仲裁裁决,以张丽身份系临时工,不可能与正式工待遇相同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据法院调查,张丽在该医院工作已经达12年,目前双方都同意延续劳动合同。根据我国《劳动法》第二十条规定,对于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聘方应当接受。
据此,法院判决医院与张丽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从2005年2月起按同工龄、同岗位员工工资标准为张丽核定工资标准,并依法重新确定张丽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医疗待遇依照与张丽同工龄、同岗位员工的标准对待。另类现象二:护工成替补难保医疗质量
合同护士毕竟是护士,她们纳入医院的人事管理。因她们都受过严格的职业训练,从某种程度上说,她们能够保证医疗质量。
在现在的医院里还活跃着一种职业,那就是护工。护工不能从事医疗护理工作,只能从事生活护理工作。对于危重病人来说,护工分担了一部分护士的工作,从某种角度来说弥补了医院护士的不足。同时,护工不是医院的员工,由病人而不由医院为其开工资。所以很多医院都愿意用护工。护工也逐渐发展为一种职业。
“传染病医院特别强调防止交叉感染,护士到不同的病房要穿不同的隔离服,随时要注意消毒。因为长期的职业训练,传染病医院的护士差不多都有洁癖了。”陈征说,可是护工却没有受过这样的训练,一般就由护工公司进行简单的培训,上岗前再由护理部进行上岗前的培训就行了。所以护工只能待在她照顾的病人的病房里,不能到处转。如果护工不注意自我保护的话,其自身的安全也不能保证。
护工为照顾病人而存在,护工的健康关系到病人的健康。那么,护工在缺乏专业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的情况下,陪伴病人左右,其自身健康情况如何呢?2005年,浙江省宁波市某医院为规范护工管理,对40名护工进行了健康体检,结果有12人被查出有乙肝、高血压等疾病,不健康比例达三分之一。由这样的护工照顾病人,病人是治病,还是染病呢?
据了解,广东省开展的护士工作量专项调查显示,该省基础护理质量出现滑坡:护士平均每班57%的工作时间用于各项药物治疗,用于病情观察、基础护理及健康教育的时间仅分别占8.1%、9.3%和3.9%。护士普遍存在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技术不熟练、观察病情不到位、重病人护理不落实、与病人沟通交流不深入的现象。部分医院让病人自费聘用护工照顾病人生活,甚至取代护士承担重病人部分基础护理的工作,降低了护理质量,甚至导致较严重的医疗安全隐患。为此,95岁的中国“元老级”护士卢惠清认为,最能体现护士价值的工作是对病人进行健康教育,观察评估其精神心理状态、疾病康复的程度和愈后、重塑病人人格。而以上职责必须通过密切的日常护理接触(如擦身、拍背、吸痰、口腔护理等),才能真正与病人沟通,这些体力活不能简单分摊给护工。
为什么会出现合同护士、护工问题呢?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的一席话可谓一针见血。他在2005年护理工作会议上指出,一些医院临床编制护士数量不够,医院又为减少人力成本,以每月五六百元的工资聘用合同护士,正规编制的护士队伍逐渐被临时聘用的护士所代替,形成了医院内一支同工不同酬的特殊队伍。护士基本的劳动权益没有得到保障,导致了护士队伍的不稳定。在另一些医院里,病房护士少,病人需要的护理工作不到位,医院就让病人花钱聘护工,出现了“护工围着病人转”的情况,也使病人安全存在隐患。把护士还给病人
今年护士节时,某护士网站以“累不死护士办公室”的名义发布了一个《关于不让护士累死的通知》。该通知说,为不让护士累死必须实施7项细则,一是为减少护士工作强度,各医疗机构病床护士比必须达到卫生部要求的1:0.4;二是临时护士必须与正式护士同工同酬,享受同等职称晋升、继续教育权力;三是不得安排护士从事清洁、记账、催款等不属于护理的工作,将护士还给病人;四是取消盲目模仿西方,不切合中国实际的整体护理;五是不得对护士进行名目繁多的弱智考试,避免护士陷入无休止的考试、检查当中;六是领导应当给予护士更多宽容,不能一味施压,求全责备,强求完美;七是取消各种操作评比、全能比赛,还护士一个轻松的护士节。这是一个非正式的通知,或许是护士们在护士节开的一个玩笑,也或许是护士们在紧张的工作之余发出的一个苦笑。笔者手记
5月10日,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说,我国护士队伍不断发展和壮大,2005年比2004年增加了4.2万人,相当于2000年至2004年间增加数量的总和。护理教育发展迅速,近年来高等护理教育的招生量增加较快,大专层次的招生量从1996年占各层次总招生量的3.2%,发展到2002年的21.99%,本科层次的招生量从1996年占各层次总招生量的1.8%,发展到2002年的5.5%,高等护理教育招生规模已占整个护理教育招生规模的27.55%。
这则信息透露了我国护士的学历在提高,人数在增加。可是另一边我们又看到,大量护士不能通过正常渠道找到工作,只能通过非正常渠道到医院去做合同护士,而且一线护士严重不足。
这让我们不得不思考:单凭改善教育能不能解决一线护士短缺问题呢?改变护士短缺的状况又该从哪里着手呢?
作者:本报特约撰稿人吴军文,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