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女医生四次被丈夫送进精神病院拷问收治制度(3)
缺失的“观察期”
李健萍回忆,第一次被送进医院时,并没有进行精神病判断应该进行的相关测试。
“这个案子,医院肯定有责任,怎么能够把一个正常人关进去四次?”有二十多年律师从业经验的吴登其说,他从电视上看到李健萍的事,自愿为她代理状告精神病院。
8月25日,据南川市卫生局法规处负责人介绍,一个普通公民到最终判定为精神病患者、接受住院治疗,要经过三个主要步骤,提请、检测观察、收治。
首先是提请收治,主要有三种形式,当事人主动要求精神治疗、司法机关提请的病人收治以及监护人、亲属提请的收治。前两种由精神病院进行检测以及入院以后的一段观察期以后,如果当事人确实患有精神病,就可以收治。
“而由当事人家属提请的,则首先要经过普通医院的常规检查,如果确实有精神病嫌疑,将转到精神病专科医院进行专业的检测和判断,直到最后收治。”该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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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司法精神病学专家何恬介绍,在普通医院常规检查以后,如果要送到精神病院住院治疗,仍需要3到6个月的观察期,以鉴定李健萍是否患有精神玻
李健萍回忆,第一次被送进医院时,并没有进行精神病判断应该进行的相关测试。
“病历上非常简单的问话检测,我也没有经历过,进去就打针吃药了。”8月25日上午,李健萍说。
8月25日下午,南川第二人民医院主管精神病科的副院长马大修(音)称,李健萍第一次是在丈夫的陪同下,主动到院要求治疗,因此直接进入了住院观察、治疗阶段。
但是,在李健萍的病历中也没有规定中的“观察期”,而是直接的打针、用药治疗。
马大修坚持称,医院的诊断没有失误,如果有问题,就是侯永文提供病史叙述有假,造成的医院误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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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川市卫生局表示,重庆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的鉴定,仅能证明目前李健萍没有精神病,在四次住院的时候,是否出现间歇性精神病,仍需要通过卫生局组织的专家鉴定组进行二次鉴定。
“如果最终判定李健萍没有精神病,将按照医疗事故,对精神病院以及责任人进行处理。”8月28日,南川市卫生局相关领导表示。
绝非孤案
既有妻子把丈夫送进精神病院的,也有父母把孩子送进精神病院的。重庆、广州、成都均出现过类似报道。
吴登其仔细搜索了相关资料发现,因为亲属间有矛盾,而将正常人送进精神病院的并非孤案。既有妻子把丈夫送进精神病院的,也有父母把孩子送进精神病院的。重庆、广州、成都均出现过类似报道。
“前一段类似的案件更多,最近媒体报道的比较密集,精神病院方面都收敛了一些。”8月30日,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司法精神病学专家何恬说。
, http://www.100md.com
何恬,重庆司法精神病学权威,专攻精神病人权利保护、精神病司法鉴定研究,她还是为李健萍做出“未发现精神脖司法鉴定的鉴定人。
“在李健萍案子以前,在重庆引起更大反响的是张伯明两次被妻子送进精神病院的事情。”重庆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陈所长介绍说。
张伯明在一家消防公司任副经理。根据重庆晚报报道,张伯明2002年和姜吉群感情破裂,身为嘉陵医院护士长的姜在本院医院的医生处编造了张有精神病的病史,作了病历记载。随后,他两次被重庆精神卫生中心带走,进行强制治疗。
“在这个案子中,重庆精神卫生中心进行强制治疗,完全是依靠姜吉群所开具的假病历以及相关陈述,对张没有进行任何的检测和入院观察。”8月31日,重庆市沙坪坝法院参与本案审理的法官说。
2006年4月初,重庆市一中院终审认定,强制收治正常人到精神病院的参与者均构成侵权。
“从整个事件过程看,由于目前法律上空白,在收治过程中的一些不合理的情况,都无法进行处罚,最终只能归为侵权。”曾关注此案的何恬教授表示。, http://www.100md.com(本报 孙勇杰 重庆报道)
李健萍回忆,第一次被送进医院时,并没有进行精神病判断应该进行的相关测试。
“这个案子,医院肯定有责任,怎么能够把一个正常人关进去四次?”有二十多年律师从业经验的吴登其说,他从电视上看到李健萍的事,自愿为她代理状告精神病院。
8月25日,据南川市卫生局法规处负责人介绍,一个普通公民到最终判定为精神病患者、接受住院治疗,要经过三个主要步骤,提请、检测观察、收治。
首先是提请收治,主要有三种形式,当事人主动要求精神治疗、司法机关提请的病人收治以及监护人、亲属提请的收治。前两种由精神病院进行检测以及入院以后的一段观察期以后,如果当事人确实患有精神病,就可以收治。
“而由当事人家属提请的,则首先要经过普通医院的常规检查,如果确实有精神病嫌疑,将转到精神病专科医院进行专业的检测和判断,直到最后收治。”该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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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司法精神病学专家何恬介绍,在普通医院常规检查以后,如果要送到精神病院住院治疗,仍需要3到6个月的观察期,以鉴定李健萍是否患有精神玻
李健萍回忆,第一次被送进医院时,并没有进行精神病判断应该进行的相关测试。
“病历上非常简单的问话检测,我也没有经历过,进去就打针吃药了。”8月25日上午,李健萍说。
8月25日下午,南川第二人民医院主管精神病科的副院长马大修(音)称,李健萍第一次是在丈夫的陪同下,主动到院要求治疗,因此直接进入了住院观察、治疗阶段。
但是,在李健萍的病历中也没有规定中的“观察期”,而是直接的打针、用药治疗。
马大修坚持称,医院的诊断没有失误,如果有问题,就是侯永文提供病史叙述有假,造成的医院误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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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川市卫生局表示,重庆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的鉴定,仅能证明目前李健萍没有精神病,在四次住院的时候,是否出现间歇性精神病,仍需要通过卫生局组织的专家鉴定组进行二次鉴定。
“如果最终判定李健萍没有精神病,将按照医疗事故,对精神病院以及责任人进行处理。”8月28日,南川市卫生局相关领导表示。
绝非孤案
既有妻子把丈夫送进精神病院的,也有父母把孩子送进精神病院的。重庆、广州、成都均出现过类似报道。
吴登其仔细搜索了相关资料发现,因为亲属间有矛盾,而将正常人送进精神病院的并非孤案。既有妻子把丈夫送进精神病院的,也有父母把孩子送进精神病院的。重庆、广州、成都均出现过类似报道。
“前一段类似的案件更多,最近媒体报道的比较密集,精神病院方面都收敛了一些。”8月30日,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司法精神病学专家何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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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恬,重庆司法精神病学权威,专攻精神病人权利保护、精神病司法鉴定研究,她还是为李健萍做出“未发现精神脖司法鉴定的鉴定人。
“在李健萍案子以前,在重庆引起更大反响的是张伯明两次被妻子送进精神病院的事情。”重庆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陈所长介绍说。
张伯明在一家消防公司任副经理。根据重庆晚报报道,张伯明2002年和姜吉群感情破裂,身为嘉陵医院护士长的姜在本院医院的医生处编造了张有精神病的病史,作了病历记载。随后,他两次被重庆精神卫生中心带走,进行强制治疗。
“在这个案子中,重庆精神卫生中心进行强制治疗,完全是依靠姜吉群所开具的假病历以及相关陈述,对张没有进行任何的检测和入院观察。”8月31日,重庆市沙坪坝法院参与本案审理的法官说。
2006年4月初,重庆市一中院终审认定,强制收治正常人到精神病院的参与者均构成侵权。
“从整个事件过程看,由于目前法律上空白,在收治过程中的一些不合理的情况,都无法进行处罚,最终只能归为侵权。”曾关注此案的何恬教授表示。, http://www.100md.com(本报 孙勇杰 重庆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