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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降价没感觉”缘自政策错位
http://www.100md.com 2006年8月31日 扬子晚报
     8月29日的《扬子晚报》A6版有一条新闻:《99种药品降价患者“没感觉”》。虽然说,这次的降价有涉及范围窄、降价幅度不大的因素,但综合以前的各种类似新闻,几乎每次降药价,老百姓都“没感觉”。其中原因论者多有评述,大约都是几乎每一种药品在被政令强制降价后,都遭遇了医院不开方、药店不上柜的情况,更聪明一点的就是换个药名。在这样的太极推手之下,被媒体寄予厚望的“政令降药价”,降到最后老百姓“没感觉”一点都不奇怪。

    无疑,某些惟利是图的医院和药商确实该受谴责。但笔者认为,药店、医院与政令的“博弈”结果是早已注定了的,注定这个结果实际上就是“降价令”本身的政策错位。

    拿一个前段时间的“红人”任志强来做对比,事情就很清楚了。任志强顶着千夫所指的压力,一再宣称“我是一个商人,我不应该考虑穷人”,一再鼓吹房地产政策不该考虑穷人,除了他自身的素质问题之外,细细琢磨,你还不得不承认他说的对。作为一个房产商,任志强的目的是赚钱而不是救济穷人。他试图影响的是“房地产政策”,而不是“住房政策”。这两者的区别就在于,前者是经济政策,后者是社会政策。经济政策与社会政策是迥然不同的:社会政策是社会公正的载体,社会政策必须考虑普通百姓的基本生活需要,必须让低收入阶层分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而经济政策无非是在调节赚钱机会而已。房地产政策关系到开发商的报表,住房政策才是真正的“居者有其屋”的承载者。任志强不断放炮,舆论不断攻击,其实双方都把作为经济政策的“房地产政策”和作为社会政策的“住房政策”混为一谈了,于是双方都觉得自己没错,而事实上,双方也确实是都没有错,结果就只能一直“死掐”下去。

    “政令降药价”一到基层就不见效果,犯的也是类似的错误。求医问药,是老百姓基本的生存需求,“降药价”政策本身目的是为了让老百姓能在高昂的药价下喘口气,是地道的“社会政策”。但是,政府这个出发点很好的社会政策,却指望已经成为经济实体的药商和医院,这实在是所托非人。经过一系列的医疗制度改革,药商和医院早已经成为很纯粹的利益实体,他们有很充足的理由拒绝承担社会公平的责任,因为那是政府的事情--当然,这里面也有道德因素,目前我们的富豪中有李嘉诚那样的慈善觉悟的还不多--他们感兴趣的是增加或者减少自己赚钱机会的经济政策。

    社会公平是绝对不可或缺的,在这个方面,政府责无旁贷。但是,在药品市场已经完全不控制在政府手里的时候,实际上政府的这个社会政策已经失去了执行的主体,药商和医院有太大的空间来成功地完成与“降价政令”的博弈。

    要达成药价的下降,或许政府还不如去运用经济政策,打压药商和医院的赚钱空间,比如,给民营医院、外资医院开绿灯;或者,就实行一次彻底的社会政策:完善药品补助、医疗保险体制,办几个掌握在政府手里的,完全以社会救助和社会公平为己任的公有惠民药店。(李军),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