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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中突然停电 法院判处医院承担民事责任
http://www.100md.com 2006年9月1日 新华网
     新华网温州8月31日电 手术做到一半突然停电,病人不久去世,责任该由谁承担?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30日对这起特殊的医疗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承担民事责任,赔偿给病人家属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共计人民币73843元。

    2003年12月16日,浙江省平阳县患者李某因头痛到平阳县人民医院就诊,该院诊断李某患有自发性蛛网膜下腔出血、脑积水等病症。

    次日,李某被送进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住院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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