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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招标改革能否实现同城同价
http://www.100md.com 2006年9月4日 《医药经济报》 2006年第102期(总第2357期 2006.09.04)
     在各省级招标改革进行得如火如荼之时,河南方面又出新意。

    今年8月底9月初,郑州市民再也不用满大街找便宜药了,省会各家公立医院的同一种药都将同一个价,同时,医院、药店之间的药价差距也将缩小,甚至持平。

    近日,在“2006年度河南省会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情况说明会上”,有关方面提出了一个美好的设想。

    有关医院药品“同城同价”的政策,在全国恐怕是第一次提出,应该说主管部门这次是切中了要害,抓住了矛盾的关键部分。在过去,同一批号的同一种药品,价格并不相同的现象确实普遍存在,因为同一城市可能有好几种不同级别的招标,同种产品在不同级别的招标中中标价格差别很大,加上医院档次不一,同城同药却不同价,尤其是自从2003年平价药店横空出世,迅速拉低了药店的药价,更加凸显了医院虚高的零售价,对看病的老百姓来说很不公平,也激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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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管部门直接对症下药,应该说初衷是好的,但仅仅希望改变招标模式就能在医院药品购销这个复杂的链条上把问题给解决似乎没那么容易,因为医院零售价高是购销体制、医疗体制和补偿机制等多种矛盾导致的结果,招标改革只不过是购销体制的一次优化而已,过分追求“同城同价”的同时有可能顾此失彼,引发更大的矛盾。

    以这次河南招标改革为例,其核心动作不外乎就是有标底招标,此前在广州、四川也有相同版本的招标模式。标底的制定依据有3个方面:当地城市医保部门提供的商业公司的零售价格、医院的药品零售价格,以及上年度与河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近的临近省市的招标价,三者比较,取其最低值。仅这项工作,河南省卫生厅、郑州市卫生局组织专业人员就花费了将近一年的时间,对搜集到的53818条数据逐一整理。同时,将药品大致划分为廉价药、临床确实需要但价格虚高的品种和新特药等几大类。对这几大类品种,在原来所取最低值的基础上,分别予以5%~10%、10%~20%和50%的下调幅度作为标底,参加投标。“这样即使医院在购进价顺加15%之后,也可保证实现院店同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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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一来,当时的目的很容易就达到了,医院药价确实会迅速回落。不过可以预见的是,接下来三个方面的后遗症也会接踵而来。首先,医院一定会受不了,在目前对医院补偿机制不做大调整的情况下动此手术,可能会直接影响医院的收入,引发抵触情绪。据说去年率先在河南实行有标底招标的安阳市实行了有底价招标之后,某大型医院的营业额从每天的20万元下降到2万元,由于利润太低,商业公司不愿配送,还有一些医院甚至闹起了“药荒”。

    另外就是一向高价中标的原研药企业很可能会“闹事“,这也不是没有先例,在不久前结束的2006年度广东省属招标工作就是因为实行最高限价而造成500个外资和合资企业的品牌药出局,结果引起各大外企的强烈不满,最后由外商制药协会出面又要把事情闹大,使得这次招标持续了大半年都没有结束,不久前,主管部门为了安抚这些大牌企业不得不网开一面,以“临床急需品种”为理由重新招进了其中的458个产品。

    再有一个可能就是药企调整营销策略,迎合主管部门“同城同价”的意愿,把新药从药店撤出,去掉一个比较对象,然后在严格控制投标体系,确保医院投标价一致,化解这次政策的影响。

    医药经济报2006年 第102期, http://www.100md.com(陈国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