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组织和细胞的损伤与修复(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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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12日
第四节损伤的修复
组织和细胞损伤后,机体对缺损部分在结构和功能上进行恢复,这一过程称修复(repair)。修复是通过细胞的再生来实现的,因此,修复是以细胞的再生为基础,再生的结果常是损伤组织的修复。
一、再生
组织和细胞损伤后,周围存活的细胞进行增殖,以实现修复的过程称再生(regeneration)。
(一)再生的类型
生命过程中,机体经常有某些细胞死亡,又被同类细胞增生代替。如表皮脱落由基底细胞增生、补充;血细胞的更新;月经期子宫内膜脱落后又被新生内膜代替。这种在生理情况下的再生称生理性再生。病理性再生有完全性和不完全性再生之分:组织受损很轻,死亡细胞由同类细胞再生补充,完全恢复了原有的结构和功能称完全性再生;如果组织受损严重,缺损过大,或再生能力弱的细胞死亡,则常由新生的结缔组织(肉芽组织)再生、修补,不能恢复原有的结构和功能,最后形成瘢痕,称不完全性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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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种细胞的再生能力
再生是生物界在长期进化过程中获得的自我防御机制,一般地说,低等动物比高等动物再生力强;结构、功能上分化低的,平时易受损伤的、生理过程中经常更新的组织再生能力强。人类由于自身活动过程中的防御能力较强,再生能力较其它动物弱,所以当发生较大范围的损伤时,一般均为不完全再生。
1、再生力强的细胞见于表皮细胞,呼吸道、消化管和泌尿生殖器的粘膜被覆上皮,淋巴、造血细胞等。这类平时进行生理性再生的细胞每时每刻都在衰老与新生,当损伤后也具有强大的再生能力。
2、有潜在较强再生力的细胞见于各种腺器官的实质细胞如肝、胰、内分泌腺、汗腺、皮脂腺及肾小管上皮细胞等。这类细胞在正常情况下不表现出再生能力,但当损伤破坏时,也具有较强的再生能力。属于此类的细胞还有纤维母细胞、血管内皮细胞、骨膜细胞和结缔组织中的原始间叶细胞,后者可向各种间叶成分的细胞分化,如骨、软骨、脂肪、纤维母细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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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再生力微弱或无再生力的细胞中枢神经细胞和神经节细胞不能再生,遭损坏后由神经胶质瘢痕补充;神经细胞的轴索受损,在神经细胞存活的情况下可以再生,但再生的轴索有时杂乱无章,常与增生的结缔组织一起卷曲成团,形成所谓创伤性神经瘤,可发生顽固性疼痛。心肌细胞再生能力极弱,在修复中几乎无作用,损毁后均由纤维结缔组织代替。平滑肌和横纹肌虽有微弱的再生能力,但当细胞损伤后,一般也由纤维结缔组织代替。
损伤细胞能否完全再生除了取决于该细胞的再生能力外,还依赖于局部损伤的程度和范围。大范围细胞坏死后,不仅在数量上难以用同类细胞代替,而且坏死后留下的间质支架也往往塌陷,再生的同类细胞无法在结构上保持原样,也就难以实现功能的恢复。如肝大块坏死后,有大量纤维结缔组织增生,取代坏死组织,残留下来的肝细胞虽有强的再生能力,但再生的肝细胞排列紊乱,最后形成肝硬变。
(三)各种组织的再生方式
1、被覆上皮组织的再生鳞状上皮受损后,其边缘上皮组织的基底层细胞受刺激而迅速分裂、增生,先形成单层上皮,向缺损处移动延伸。在此过程中,细胞尚未分化成熟,如表皮细胞无角化,腺细胞无分泌颗粒,一旦覆盖完成,才开始分化为鳞状上皮,最后恢复原有的厚度。粘膜上皮也以同样方式修复。新生的粘膜上皮由扁平变为立方,最后形成柱状上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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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腺上皮的再生腺体的上皮细胞破坏后,由残留的上皮细胞分裂、补充。如腺体的基底膜或支架完整性没有破坏,则再生出来的结构和功能可保持原样,如损伤重支架已破坏,可部分再生,修复的腺体不能保持原样;如果腺体完全破坏,其再生就难以实现。
3、血管的再生血管再生由内皮细胞分裂、增生开始,先以出芽的方式形成实心的细胞条索,在血流的冲击下出现管腔,形成毛细血管,并进一步互相吻合呈网状。为适应功能需要,有的消失,有的转变为小动脉和小静脉。大一些的血管断裂后行端端缝合,其内皮细胞可再生覆盖断裂处,内皮下各层由结缔组织增生,实现血管壁的连续。
4、纤维结缔组织再生损伤后,幼稚的纤维母细胞分裂、增生,形成纤维组织,幼稚的纤维母细胞可由局部静止状态的纤维母细胞转变而来,或由该处未分化的间叶细胞分化而成。当纤维母细胞停止分裂后,开始合成并分泌原胶原蛋白,在细胞周围形成胶原纤维,细胞本身由体积肥大、胞质有突起的纤维母细胞变为长梭形,胞质越来越少,胞核纤细的纤维细胞。, 百拇医药
组织和细胞损伤后,机体对缺损部分在结构和功能上进行恢复,这一过程称修复(repair)。修复是通过细胞的再生来实现的,因此,修复是以细胞的再生为基础,再生的结果常是损伤组织的修复。
一、再生
组织和细胞损伤后,周围存活的细胞进行增殖,以实现修复的过程称再生(regeneration)。
(一)再生的类型
生命过程中,机体经常有某些细胞死亡,又被同类细胞增生代替。如表皮脱落由基底细胞增生、补充;血细胞的更新;月经期子宫内膜脱落后又被新生内膜代替。这种在生理情况下的再生称生理性再生。病理性再生有完全性和不完全性再生之分:组织受损很轻,死亡细胞由同类细胞再生补充,完全恢复了原有的结构和功能称完全性再生;如果组织受损严重,缺损过大,或再生能力弱的细胞死亡,则常由新生的结缔组织(肉芽组织)再生、修补,不能恢复原有的结构和功能,最后形成瘢痕,称不完全性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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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种细胞的再生能力
再生是生物界在长期进化过程中获得的自我防御机制,一般地说,低等动物比高等动物再生力强;结构、功能上分化低的,平时易受损伤的、生理过程中经常更新的组织再生能力强。人类由于自身活动过程中的防御能力较强,再生能力较其它动物弱,所以当发生较大范围的损伤时,一般均为不完全再生。
1、再生力强的细胞见于表皮细胞,呼吸道、消化管和泌尿生殖器的粘膜被覆上皮,淋巴、造血细胞等。这类平时进行生理性再生的细胞每时每刻都在衰老与新生,当损伤后也具有强大的再生能力。
2、有潜在较强再生力的细胞见于各种腺器官的实质细胞如肝、胰、内分泌腺、汗腺、皮脂腺及肾小管上皮细胞等。这类细胞在正常情况下不表现出再生能力,但当损伤破坏时,也具有较强的再生能力。属于此类的细胞还有纤维母细胞、血管内皮细胞、骨膜细胞和结缔组织中的原始间叶细胞,后者可向各种间叶成分的细胞分化,如骨、软骨、脂肪、纤维母细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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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再生力微弱或无再生力的细胞中枢神经细胞和神经节细胞不能再生,遭损坏后由神经胶质瘢痕补充;神经细胞的轴索受损,在神经细胞存活的情况下可以再生,但再生的轴索有时杂乱无章,常与增生的结缔组织一起卷曲成团,形成所谓创伤性神经瘤,可发生顽固性疼痛。心肌细胞再生能力极弱,在修复中几乎无作用,损毁后均由纤维结缔组织代替。平滑肌和横纹肌虽有微弱的再生能力,但当细胞损伤后,一般也由纤维结缔组织代替。
损伤细胞能否完全再生除了取决于该细胞的再生能力外,还依赖于局部损伤的程度和范围。大范围细胞坏死后,不仅在数量上难以用同类细胞代替,而且坏死后留下的间质支架也往往塌陷,再生的同类细胞无法在结构上保持原样,也就难以实现功能的恢复。如肝大块坏死后,有大量纤维结缔组织增生,取代坏死组织,残留下来的肝细胞虽有强的再生能力,但再生的肝细胞排列紊乱,最后形成肝硬变。
(三)各种组织的再生方式
1、被覆上皮组织的再生鳞状上皮受损后,其边缘上皮组织的基底层细胞受刺激而迅速分裂、增生,先形成单层上皮,向缺损处移动延伸。在此过程中,细胞尚未分化成熟,如表皮细胞无角化,腺细胞无分泌颗粒,一旦覆盖完成,才开始分化为鳞状上皮,最后恢复原有的厚度。粘膜上皮也以同样方式修复。新生的粘膜上皮由扁平变为立方,最后形成柱状上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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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腺上皮的再生腺体的上皮细胞破坏后,由残留的上皮细胞分裂、补充。如腺体的基底膜或支架完整性没有破坏,则再生出来的结构和功能可保持原样,如损伤重支架已破坏,可部分再生,修复的腺体不能保持原样;如果腺体完全破坏,其再生就难以实现。
3、血管的再生血管再生由内皮细胞分裂、增生开始,先以出芽的方式形成实心的细胞条索,在血流的冲击下出现管腔,形成毛细血管,并进一步互相吻合呈网状。为适应功能需要,有的消失,有的转变为小动脉和小静脉。大一些的血管断裂后行端端缝合,其内皮细胞可再生覆盖断裂处,内皮下各层由结缔组织增生,实现血管壁的连续。
4、纤维结缔组织再生损伤后,幼稚的纤维母细胞分裂、增生,形成纤维组织,幼稚的纤维母细胞可由局部静止状态的纤维母细胞转变而来,或由该处未分化的间叶细胞分化而成。当纤维母细胞停止分裂后,开始合成并分泌原胶原蛋白,在细胞周围形成胶原纤维,细胞本身由体积肥大、胞质有突起的纤维母细胞变为长梭形,胞质越来越少,胞核纤细的纤维细胞。,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