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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179007
剖宫产手术禁忌证
http://www.100md.com 2006年9月13日 东方医院
     剖宫产手术禁忌证多属相对性,应从母体和胎儿两方面考虑。

    (一) 母体方面禁忌证:

    1. 孕妇一般状况差或合并严重的内外科疾患,不能耐受手术,必须给予有效治疗,待病情改善后方可考虑剖宫产术。

    2. 不能保持剖宫产体位者。

    3. 宫腔或腹壁严重感染,且已具备阴道分娩条件者。

    (二) 胎儿方面禁忌证:

    1. 估计胎儿生后不能存活者,如胎龄过小、体重过低,重度窒息治疗纠正效果不佳者。

    2. 死胎不需立即产出胎儿者。

    3. 严重的无法校正的畸形儿。应除外以下两种情况:①联体双胎或其它无法经阴道碎胎取出者。②合并严重的产道异常、胎盘早剥或前置胎盘等。,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