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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子应用指征的探讨——附子运用体会之五
http://www.100md.com 2006年9月14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2604期
     我们可知附子的主治的确非常广泛,一切阳虚证(包括亡阳证和各科各种病症引起的阳虚证)、一切寒证、一切痛证(以寒为主)均必用或应当用附子。风、水、饮、痰、湿、气滞、血瘀证均应当或可以用附子。气虚、血虚可用附子,阴虚证也有试用附子的机会。实热证中湿热证可用附子,其他实热证也有试用附子的机会。这里大致把运用附子的有把握程度,分作“必用”、“应(当)用”、“可(以)用”、“有试用的机会”四个层次。应用的指征则应该与主治相应。这里笔者特别要强调,附子的应用指征不能笼统地讲,因为附子主治太广,笼统地讲根本不可能讲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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