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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P——食品良好作业规范
http://www.100md.com 2006年9月18日 《中国医药报》 2006.09.18
     上一期我们介绍了《推行HACCP计划的两大基础条件:GMP和SSOP》,只有HACCP、GMP、SSOP三者全面结合才能形成一个完整的食品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本期我们就先来关注良好卫生操作规范——GMP。

    ——编者按

    “GMP”是英文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的缩写,中文意思为“良好作业规范”或“优良制造标准”,是一种特别注重在生产过程中实施对产品质量与卫生安全的自主性管理制度。它是一套适用于制药、食品等行业的强制性标准,要求企业从原料、人员、设施设备、生产过程、包装运输、质量控制等方面,按国家有关法规达到卫生质量要求,形成一套可操作的作业规范,帮助企业改善企业卫生环境,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改善。简要地说,GMP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生产设备,合理的生产过程,完善的质量管理和严格的检测系统,确保最终产品的质量(包括食品安全卫生)符合法规要求。GMP所规定的内容,是食品加工企业必须达到的最基本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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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MP在食品安全方面的应用

    GMP较多应用于制药工业,现在许多国家也将其用于食品工业,制定出相应的GMP法规。美国最早将GMP用于工业生产,1969年FDA发布了食品制造、加工、包装和保存的良好生产规范,简称GMP或FGMP基本法,并陆续发布各类食品的GMP。目前,美国已立法强制实施食品GMP。GMP自上世纪70年代初在美国提出以来,已在全球范围内的不少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得到认可并采纳。1969年,世界卫生组织向全世界推荐GMP。1972年,欧洲共同体14个成员国公布了GMP总则。日本、英国、新加坡和很多工业先进国家都引进了食品GMP。日本厚生省于1975年开始制定各类食品卫生规范。

    我国已颁布药品生产GMP标准,并实行企业GMP认证,使药品的生产及管理水平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我国食品企业质量管理规范的制定开始于80年代中期。从1988年开始,我国先后颁布了17个食品企业卫生规范,重点对厂房、设备、设施和企业自身卫生管理等方面提出卫生要求,以促进我国食品卫生状况的改善,预防和控制各种有害因素对食品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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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8年,卫生部颁布了《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17405-1998)和《膨化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17404-1998),这是我国首批颁布的食品GMP强制性标准。同以往的“卫生规范”相比,最突出的特点是增加了品质管理的内容,对企业人员素质及资格也提出了具体要求,对工厂硬件和生产过程管理及自身卫生管理的要求更加具体、全面、严格。卫生部还组织制定了乳制品、熟肉制品、饮料、蜜饯及益生菌类保健食品等企业的GMP,并将陆续发布实施。

    ■食品GMP认证标志及编号

    食品GMP认证的标志如图所示,OK手势代表消费者对认证产品的安全、卫生相当“安心”;笑颜代表消费者对认证产品的品质相当“满意”。

    食品GMP认证的编号是由9个数字所组成,编号的前二码代表认证产品的产品类别;3~5码称为工厂编号,代表认证产品制造工厂取得该产品类别先后序号;6~9码称为产品编号,代表认证产品的序号。食品GMP认证编号不但采用生产线认证亦采用产品认证法,因此每一项认证产品都有它专属的食品GMP认证编号。

    文/董里,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