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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195109
为分类管理进一言
http://www.100md.com 2006年9月20日 《医药经济报》 2006年第109期(总第2364期 2006.09.20)
     据医药经济报报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将上升为国务院的法规,目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基本完成起草工作并即将上报国务院法制办,正在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准备出台。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从2000年开始实施,属于部门规章,此次,由部门规章上升到国务院条例,说明国家对药品分类管理高度重视。

    但是由于药品分类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药品监督管理、医疗卫生体制、医疗保险制度、广告管理和价格管理等方面,目前很多政策与药品分类管理并不配套,各行业间的利益没有得到很好的平衡,导致药品分类管理在实施中遇到不少阻力。例如:实行药品分类管理后,本来相应的、影响最大的配套措施是国家的医疗体制改革,实现医药分业才能保证药店有基本的生存空间。可是,数年过去了,医药分业还没有进展,甚至连一个明确的改革方案和确切的时间表都没有。按规定,处方药必须有医生的处方才能在药店购买。由于处方药占到药品的40%左右,医院从自身的利益出发,用各种方式控制处方外流,药品零售企业很难得到处方,各药店只好在非处方药市场进行厮杀,大多数药品零售企业因而惨淡经营,这一点,从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一半药店处于亏损的情况就可知道。

    为了生存,一些药店置规定于不顾,在没有处方的情况下卖处方药给顾客,甚至违规请来医生坐堂开方,以促进处方药的销售。如果任其发展下去,最终损害的是百姓的生命健康。当然,这些违法行为,各地监管部门均在严厉查处,但若体制的根本问题得不到解决的话,只会治标不治本。

    因此,在分类管理办法升格之前,笔者建议有关部门最好先做好各方面的配套改革措施,平衡好各方面的利益,尽可能地消除阻碍分类管理顺利实施的障碍,使各个行业都能有相对合理的生存空间。只有这样,在《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上升为条例后,药品分类管理制度才能发挥更大的作用。

    医药经济报2006年 药店周刊第36期, http://www.100md.com(小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