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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指病变的本质”如何演变而来(1)
http://www.100md.com 2006年9月21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2608期
     近来,朱文锋教授等发表了一系列关于“证”的宏文,如《证素的八项基本特征》(2006.8.9)《证、证候、辨证概念应规范》(2006.8.14)、《“证”概念的本义及演变》(2006.8.16)、《规范症状表述以提高诊病辨证的准确性》(2006.8.21)、《古代证素内容梳理》(2006.9.4)、《证素概念的辨析》(2006.9.7)等。读后受益匪浅。但对其核心观点——证指病变的本质,却实难苟同。正如朱教授所说:“概念是理论思维的细胞,语词是概念的载体,概念不规范,必然导致理论思维的混乱。”证指病变的本质,是如何演变而来的?笔者试对此作一初步钩稽,不当之处,敬请方家教正。

    1.中医学界最早两种截然不同但各有缺陷的说法

    1957年2月任应秋先生首先对“辨证论治”进行定义:“中医辨证论治的方法,是依据机体病理变化的若干证候群,辨识为某种性质的证候,而确定其治疗,因为它认为构成证候的证候群,就是病理机转的具体征象,而证候就是病理机转征象的总和,也就是对疾病总的观察和认识,根据总的观察、分析和认识,进行治疗,便是辨证论治。”“中医的证候决不同于西医的症状,中医的证候,完全是施治用药的标准,而西医的症状,不过是描写病人的异常状态,殊非诊断治疗上的关键。”(任应秋,《中医病理学概论》,上海卫生出版社,1957)在这里,有两点务必请加以注意。因为它直接导致了以后50多年来中医关于“证实质研究”欲罢不能、进退两难的两个思维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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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中医临床治疗的依据是“证候”,即所谓“辨识为某种性质的证候,而确定其治疗”。由此而掀起了自20世纪50年代末即开始的所谓“证候实质研究”的热潮。

    第二,将证候与症状完全对立起来,即所谓的“中医的证候决不同于西医的症状”。由此而揭开了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的“中医证候规范化研究”的序幕。

    几乎与此同时,秦伯未先生却发表了与任先生截然相反的认识:“‘辨证论治’的意义:‘辨’是分辨、鉴别,‘证’是证据、现象,‘论’是讨论、考虑,‘治’是治法、就是治疗的方针。”“本人认为症状是辨证的主要对象,如何亲切地认识对象就不能离开望、闻、问、切四诊。所以‘辨证论治’也可说成辨证求因、审因论治、依法定方的一个治病过程。”(秦伯未,《中医“辨证论治”概说》,江苏中医,1957,(1):2)

    应该说,秦先生将“证”释作“证据、现象”,不仅有着夯实的文字学依据,而且也完全符合中医学几千年的历史实际与事实。因而这一解释在一版教材中得到了体现:“辨证,就是综合病人所出现的各种症状,以及一切与疾病有关的因素加以分析,来探求病变的性质、所在和机转从而了解疾病的本质,作为施治的准则。”“辨证,就是在整体观点的指导下,根据病人一系列的证候加以分析综合,求得疾病的本质和症结所在。辨证必须从一群证候(如发热恶寒,头痛,脉浮,舌苔薄白等)中去辨证。”但也有着明显的不足,大致也有两点:

    第一,“分辨、鉴别”、“证据、现象”的“辨证”与“讨论、考虑”、“治法、方针”的“论治”之间缺乏联系的纽带,未能阐明“辨证”与“论治”这两个“步骤”之间的内在联系。即没有很好地从理论上阐明“论治”的依据是“病机”,未能把中医学的学术特点和诊疗规律表达清楚。

    第二,将“辨证”解作辨别疾病的证据、现象,而西医诊断疾病时也同样存在着将各种临床症状(即现象)、体征和实验检查资料(即证据)加以“分辨”、“鉴别”的必需步骤,这样就使得“辨证论治”这一所谓中医诊治疾病迥异于西医的基本规律和特点被淹没了。, 百拇医药(张效霞 山东中医药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