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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出台查处卫生行业商业贿赂案件指导意见
http://www.100md.com 2006年9月22日 《现代护理报》 2006.09.22
     本报讯 为进一步加强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工作,推动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深入开展,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日前出台了查处卫生行业商业贿赂案件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明确了查处卫生行业的商业贿赂案件要坚持的4条原则:一是查办案件要突出重点,主要查处发生在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中的大案要案。二是查处案件一定要注意政策,区别对待,宽严相济,宽严适度。三是要树立依纪依法办案意识。四是在查办案件时,要紧紧围绕医疗卫生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既要惩治商业贿赂,净化医疗服务环境,又要维护正常的机关工作秩序和医疗服务秩序,推动医疗卫生和中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

    指导意见明确了查办案件重点:一是坚决查处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公务员以及直属事业单位受委托行使行政管理、审批、执法职能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谋取非法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特别要查办利用行政管理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索贿、受贿的行为。二是严肃查处医疗卫生机构的领导干部和负有管理职能的部门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索贿、受贿的行为。三是认真查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在临床诊疗活动中,利用业务之便,索要财物的行为,以及收受提成数额巨大、情节严重而拒不自查自纠的行为。

    指导意见要求把握好查办案件的关键环节:一是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二是拓宽案件线索来源。三是严格办案工作程序。

    指导意见同时强调,各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查办商业贿赂案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领导,加大力度,切实抓好案件查处工作。,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