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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病床,医院PK社区?
http://www.100md.com 2006年9月25日 《医药经济报》 2006年第111期(总第2366期 2006.09.25)
     有人预计,家庭病床模式或可迎来新的突破——

    “允许二级医院设置家庭病床,就算相应的医保起付标准能按照一级医疗机构的标准执行,这对开展家庭病床业务的主力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产生的影响估计也不会很大。况且,历来也没有哪份文件上规定只有社区医疗机构可以做家庭病床服务。”看到近日公布的《广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中提到“允许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开设的家庭病床”的内容,广州市天河区长兴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林院长不以为然。

    在广州市即将进行重大调整的医保政策中,明文规定“家庭病床服务可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开设,起付标准按一级医疗机构住院标准执行。”征求意见稿一出,各方反应不一。有专家指出,这实质上是将过去一直强调的“只在一级医疗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设家庭病床服务”的说法给否定了。还有人认为,政策的调整可能会打破家庭病床开设的现有规模,如果大中型医疗机构直接参与进来,难免出现竞争态势;也有人预计,长期以来没有动静的家庭病床服务模式或可迎来新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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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追根溯源

    有历史资料显示,家庭病床是上世纪50年代首先在天津兴起的。1984年9月,卫生部在天津召开全国家庭病床工作经验交流会,总结了开展家庭病床工作的经验,并修改讨论了《家庭病床暂行工作条例》。条例明确提出:“家庭病床是医疗单位对适合在家庭条件下进行检查、治疗和护理的某些病人,在其家庭就地建立的病床,并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中西医结合,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相结合的方针。”条例还明确提出家庭病床服务的任务和收治范围,这也正是多年来社区卫生机构一直所遵循的。

    条例规定,家庭病床的主要任务是“做好对建床患者的医疗服务;扩大预防,开展健康体检、疾病普查、防治疾病;开展家庭条件下的康复医疗;宣传、普及防治疾病、家庭医学保健知识;选择适当病种进行疗效观察,研究治疗、预防和康复措施,不断加以总结。”不难看出,主管部门从一开始就对家庭病床的服务原则给出了清晰的定位,如强调“医院一般只在所负责的地段内建立家庭病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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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记者在随后的采访中发现,很多地区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都开设了家庭病床。另一方面,尽管都称为家庭病床,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所提供的服务内容和诊疗模式也不尽相同。

    开展现状

    打开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的网站,可以快速查找到该院设立的家庭病床咨询热线电话。通过这个咨询电话,记者了解到这一服务项目面向全市市民,不同于社区家庭病床的是,该院没有对患者进行区域划分,并按照国家指导价格规定,出诊费每次在18~21元,交通费则根据出诊距离而定。

    该院家庭病床服务科负责人明确告诉记者,他们的服务不等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家庭病床”,其实际功能相当于医院的门诊科室,上门医生以提供诊断治疗服务为主,并不像社区那样开展具有公共卫生职能的健康护理服务,因而,相关诊疗费用也不用考虑医保报销的执行标准问题。“市场有需求,我们才开设了家庭病床服务科,需求者还挺多的。”这位负责人在向记者描述该院家庭病床的运营现状时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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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青岛市一家地处繁华地段的二级医院办公室一位负责人坦言,他们一直都没有开展过真正意义上的家庭病床服务,不是没有想过,是没有精力。他们一贯认为,这应该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做的事情。

    这位负责人还向记者透露说,他从各地同行朋友那里也了解到,广州市此次调整的内容并不是首开先例,他所在的青岛市新调整的医保政策中也有涉及。对于鼓励二级医院开设家庭病床服务,他的理解是,“从提高家庭病床的服务质量来说,国家应该鼓励二级甚至三级医疗机构开设家庭病床,因为二、三级医疗机构的诊疗技术水平是一级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所不能及的,只是现有的二、三级医疗机构已人满为患,医院根本分不出精力。”

    在新的医保政策下,医院会否考虑开设家庭病床服务呢?对于记者的提问,这位负责人回复说:“这需要通过市场调查才能决定,在我们周边的成熟型社区较多,如果调查显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已经将家庭病床服务做得很深入了,我们也就没必要参与进来。”在进一步交流中,这位负责人还流露出这样一种心态,认为“家庭病床服务的社会效益大于经济效益”,“我们已经在超负荷运转,开设家庭病床服务项目的可能性比较小。”安徽淮北市人民医院作为一家地方性三级医疗机构,在当地影响力很大。该院社区卫生科科长崔伟表示,他们“伸腿”开设了家庭病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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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崔伟承认,家庭病床服务实际做得并不多,因为老百姓还没有完全接受家庭病床服务的方式,同时该院也不能按照医保的政策报销在家庭病床服务中产生的费用,而实际上,家庭病床的服务对象多半是享有医保报销的患者。

    大医院尚且如此,家庭病床服务工作开展的主力军又如何?广州市天河区长兴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林先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尽管其所在社区中心一直以来都有开展家庭病床服务,但除了履行公共卫生的有关职能外,服务中更多的内容还只是“社区护理服务”。当然,经过多年的宣传推广,社区护理的观念逐渐为社区居民所接受。

    共同参与

    事实上,家庭病床与社区护理是医疗机构、患者、家庭“三位一体”的形式,社区护理理念在家庭病床服务开展过程中已深入人心。医护人员上门服务,有利于患者疾病的治疗和康复,因为这些人大部分是老年患者,他们希望在舒适的家庭环境中接受治疗,心理压力小,也免除了来往路途的劳累。通过有针对性的健康知识宣教和对患者的追踪观察,在细心护理的同时也能教会居民自我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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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淮北市人民医院社区科科长崔伟表示:“目前,社区开设家庭病床所能做到的,也只是这些而已。另一位不愿具名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如果根据《家庭病床暂行工作条例》的要求,他们还有很多工作没做到。这位负责人表示:“如果一定要了解新的医保政策可能会给家庭病床服务带来什么样的影响,我觉得只要做到条例中提到的‘建立以基层医疗机构为主力,大医院为技术后盾的家庭病床工作体系,建立健全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制度’就能基本上达到家庭病床服务开展的使命。”

    广州天河区长兴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林院长则认为,决不能把医保新政策中有关家庭病床的内容简单地理解为“家庭病床服务市场的竞争”,一直以来,家庭病床服务的意义主要是在社会效应,“从来没有哪一家医疗机构能通过家庭病床服务来为其赚取巨大的经济效益,如果有,那也只是变了味的家庭病床服务。”

    他继而表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该为二级甚至是三级医疗机构也能参与家庭病床服务而高兴,无论从社会影响、实际的诊疗水平还是服务来看,它们的参与都将大大改善家庭病床服务的质量,实现更大的社会效应。”其中最关键的一点是,主管部门必须将《家庭病床暂行工作条例》中强调了20多年的“家庭病床工作体系”真正搭建起来,让拥有高水平诊疗技术的大中型医院参与进来。

    “他们出技术,我们提供优质的服务,要将大中型医院打造成家庭病床工作体系的技术后盾,在大、中、小三级医疗机构之间实现技术协作和技术指导制度。”林院长无不期待地说。

    医药经济报2006年 第三终端周刊第39期, 百拇医药(汪言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