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三人销售假冒人血白蛋白获刑
本报湖南讯 近日,株洲县人民法院对韦某等3人以非法经营罪,分别被判处9个月至1年零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万元至10万元。
去年12月,株洲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在该县康丽药业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购入的标示为“上海莱士血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人血白蛋白”涉嫌假冒生物制品批签发证明,遂向株洲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告。接到报告后,市、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人员进行缜密调查,并与公安部门取得联系。
经查,上述药品系长沙市无业人员王某假冒长沙双鹤药业业务员从广西无业人员韦某手中购入,且上述药品系伪造批签发证明。去年10~12月,王某、韦某两人通过“药品串货联盟网”QQ群发送产品销售信息的方式取得联系,进行药品交易。韦某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先后5次将自己所购的1300瓶假冒人血白蛋白,转售给王某。王某又伪造了湖南双鹤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的销售单和公章,将假冒药品分别销售给衡阳同德祥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新特药分公司、长沙市双鹤药业有限公司开票人陈某等。后经检验,以上批次人血白蛋白各项指标均不符合规定,系假冒人血白蛋白。
(李光荣)
编辑提醒:随着科技的迅猛发展,网络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利用它不但能获取信息、查找资料、收发邮件、在线交流,而且还能购物、学习、创业、求医看病,等等。但网络在以其快捷、方便和能够突破时空限制的优势方便人们生活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负面作用,利用互联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就是其中之一。犯罪分子通过
QQ群发送销售信息进行药品交易,正是利用互联网的隐蔽性及其传播空间的广泛性,使得监管人员鞭长莫及,且这类犯罪取证难,即使偶尔发现违法信息也很难抓获违法犯罪分子。虽然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在2004年发布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但由于网络的复杂性和相关互联网技术的不断更新,该《办法》发挥的作用受到一定限制。编者在此提醒,规范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打击利用互联网实施非法药品交易的违法犯罪行为,不能只靠某一个部门或某一个组织,各相关部门应该联合起来,建立相应的联动机制,实现资源整合、信息共享。此外,还需有一定的技术支持,因为违法犯罪分子利用网络犯罪的手段和互联网技术是不断革新的。
本文章属学术性探讨,除法律法规具体规定外,不作为执法依据。, 百拇医药
去年12月,株洲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在该县康丽药业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购入的标示为“上海莱士血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人血白蛋白”涉嫌假冒生物制品批签发证明,遂向株洲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报告。接到报告后,市、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人员进行缜密调查,并与公安部门取得联系。
经查,上述药品系长沙市无业人员王某假冒长沙双鹤药业业务员从广西无业人员韦某手中购入,且上述药品系伪造批签发证明。去年10~12月,王某、韦某两人通过“药品串货联盟网”QQ群发送产品销售信息的方式取得联系,进行药品交易。韦某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先后5次将自己所购的1300瓶假冒人血白蛋白,转售给王某。王某又伪造了湖南双鹤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的销售单和公章,将假冒药品分别销售给衡阳同德祥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新特药分公司、长沙市双鹤药业有限公司开票人陈某等。后经检验,以上批次人血白蛋白各项指标均不符合规定,系假冒人血白蛋白。
(李光荣)
编辑提醒:随着科技的迅猛发展,网络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利用它不但能获取信息、查找资料、收发邮件、在线交流,而且还能购物、学习、创业、求医看病,等等。但网络在以其快捷、方便和能够突破时空限制的优势方便人们生活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负面作用,利用互联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就是其中之一。犯罪分子通过
QQ群发送销售信息进行药品交易,正是利用互联网的隐蔽性及其传播空间的广泛性,使得监管人员鞭长莫及,且这类犯罪取证难,即使偶尔发现违法信息也很难抓获违法犯罪分子。虽然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在2004年发布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但由于网络的复杂性和相关互联网技术的不断更新,该《办法》发挥的作用受到一定限制。编者在此提醒,规范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活动,打击利用互联网实施非法药品交易的违法犯罪行为,不能只靠某一个部门或某一个组织,各相关部门应该联合起来,建立相应的联动机制,实现资源整合、信息共享。此外,还需有一定的技术支持,因为违法犯罪分子利用网络犯罪的手段和互联网技术是不断革新的。
本文章属学术性探讨,除法律法规具体规定外,不作为执法依据。,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