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首家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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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2日
本报讯 4月28日,上海市普陀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挂牌成立,这是上海首家由政府出资,聘请法律、医疗界专家组成的群众性自治组织,通过非诉讼争议解决方式,为调处本地区医疗机构与患者在就医过程中发生的纠纷提供公益性服务。
该调解委员会的工作范围是:调处本辖区内医疗机构与患者在就医过程中发生的患者与医生、患者与医疗机构之间的民事纠纷,包括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医疗事件损害赔偿纠纷、医疗服务合同纠纷等。
该调解委员会的建立,是对行业性人民调解工作一种积极有效的探索。这个调委会下设人民调解工作室,负责日常的医患纠纷调处工作,各街道(镇)、医院将成立相应的医患纠纷调解工作站,逐步实现网络化管理。
近几年各地在努力探索建立非诉讼机制,促进医患和谐,力争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医疗第一线。而人民调解机构具有正规、调解不收费、方式快捷便利、社会公信力高、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等特点,在解决医患纠纷时显示出极强的优势,是一种理性解决争端的平台。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后,当事双方仍协商不成,可以进入司法诉讼程序,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同时,调解专家对法律和医学知识的熟悉,有利于弥补患者医疗信息不对称、法律常识不足等缺陷。(杨金志、施妍萍), 百拇医药
该调解委员会的工作范围是:调处本辖区内医疗机构与患者在就医过程中发生的患者与医生、患者与医疗机构之间的民事纠纷,包括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医疗事件损害赔偿纠纷、医疗服务合同纠纷等。
该调解委员会的建立,是对行业性人民调解工作一种积极有效的探索。这个调委会下设人民调解工作室,负责日常的医患纠纷调处工作,各街道(镇)、医院将成立相应的医患纠纷调解工作站,逐步实现网络化管理。
近几年各地在努力探索建立非诉讼机制,促进医患和谐,力争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医疗第一线。而人民调解机构具有正规、调解不收费、方式快捷便利、社会公信力高、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等特点,在解决医患纠纷时显示出极强的优势,是一种理性解决争端的平台。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后,当事双方仍协商不成,可以进入司法诉讼程序,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同时,调解专家对法律和医学知识的熟悉,有利于弥补患者医疗信息不对称、法律常识不足等缺陷。(杨金志、施妍萍),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