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开展“食监四号”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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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2日
本报讯 为确保夏季食品安全,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出通知,定于7月至9月开展以“预防控制集体性食物中毒、强化餐饮食品安全监管”为主题的“食监四号”行动。
通知指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以预防和控制集体性食物中毒为目标,针对餐饮业、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强化食品安全意识,提高企业自身管理水平严厉打击各种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力争使上海市今年集体食物中毒发生率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保障本市夏季餐饮食品安全。
通知要求,各区(县)分局负责对辖区内各类型(特大、大、中、小)饭店、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监督检查。市食品药品监督所负责对餐饮区域(路段)、经营高风险食品(如生食水产品等)的餐饮单位,以及连锁餐饮经营单位组织开展专题检查。
通知强调,检查重点针对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加工配送卫生条件、超经营范围擅自外送集体用餐、经营违禁生食水产品、熟食卤味加工经营、餐饮具清洗消毒等5种行为。
行动期间,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从区县分局抽调执法人员与市食品药品监督所执法人员混编,组成多个执法小分队,每月开展3~4项专题检查,开展集中的突击整治。各分局将根据餐饮单位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经营的不同特点和时间段,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采取突击检查和暗查相结合,每日检查的单位户次数应不少于20户次,并尽量扩大覆盖面。对检查发现有违法行为的经营单位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其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单位整改期限一般不超过3天),及时跟踪复查,直至整改到位。(忻浦), 百拇医药
通知指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以预防和控制集体性食物中毒为目标,针对餐饮业、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强化食品安全意识,提高企业自身管理水平严厉打击各种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力争使上海市今年集体食物中毒发生率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保障本市夏季餐饮食品安全。
通知要求,各区(县)分局负责对辖区内各类型(特大、大、中、小)饭店、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监督检查。市食品药品监督所负责对餐饮区域(路段)、经营高风险食品(如生食水产品等)的餐饮单位,以及连锁餐饮经营单位组织开展专题检查。
通知强调,检查重点针对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加工配送卫生条件、超经营范围擅自外送集体用餐、经营违禁生食水产品、熟食卤味加工经营、餐饮具清洗消毒等5种行为。
行动期间,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从区县分局抽调执法人员与市食品药品监督所执法人员混编,组成多个执法小分队,每月开展3~4项专题检查,开展集中的突击整治。各分局将根据餐饮单位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经营的不同特点和时间段,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采取突击检查和暗查相结合,每日检查的单位户次数应不少于20户次,并尽量扩大覆盖面。对检查发现有违法行为的经营单位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其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单位整改期限一般不超过3天),及时跟踪复查,直至整改到位。(忻浦),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