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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查处药店明星广告牌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0月2日
     平时到药店买药时,常会看到店里广告牌上明星拿着药品做广告。从8月22日起,福建泉州市工商部门开始对此类现象进行检查。

    该市鲤城区工商局鲤中工商所于当天检查了药店密集的东街,8家药店里基本都存在明星代言广告的现象。在泉州东街的东南医药连锁店里,左边是一张内地某著名主持人的保健品广告,右边则是一张某香港著名影星所做的广告。在工商人员的指导下,店员立即拿着梯子过来拆下了广告牌。

    在东街福仁中西药店里,某品牌的去痘精华露广告上写着“使用一次就明显变小,无效全额退款”的字样。工商人员称,这就是夸大功效的行为。

    串串评: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利用国家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学术机构、行业组织的名义,或者以专家、医务人员和消费者的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此次泉州拿药店动刀,重点检查发布虚假药品、保健品广告行为、夸大功能、明星代言等,对药店敲响了警钟。(泉讯),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