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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自治同时须防新垄断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0月2日 《医药经济报》 2006年第114期(总第2369期 2006.10.02)
     在目前行业总体环境偏紧的情况下,各地医药行业纷纷出现了借助于行业协会组织的活动形式,加强行业自律、表达企业共同诉求、由竞争转向竞合共同求存的新趋势。比如近日,由四川本土医药物流巨头成都西部医药、四川科伦等川内最大的十几家医药物流企业联合成立的四川省医药物流商会正式成立,就被业内人士寄予了厚望,期待该物流商会的组建将有望消除川内医药市场当前价格混乱的局面。

    无论是从产业发展还是从协会建设上来看,其实现在的行业通过协会加强自律都可以看作是我国政府管理体制改革的一条自然途径。我们常常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逐渐向着“小政府、大社会”的低成本社会管理结构迈进。政府职能部门今后也会愈加重视依法行政,这也是今后创建更广泛的民主、自由的产业环境的必然需求。这一切都需要加强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因为对产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行业性、区域性和阶段性的问题,并不一定都要依靠相对成本更高、效率更低的政府立法、执法的途径来解决,而是完全可以由行业内的多数企业以整个行业的长远利益为出发点,通过更加富有灵活性的行业自律规定来限制、界定和规范。

    相比之下,在行业内已被广泛接受的“行规”在自我规范和自我管理行业时显得更加柔性或具有一定的弹性,而比较而言,法律法规则是严谨和刚性的。行之有效的行业协会的工作无疑会大大减少单纯依靠政府职能部门来实施监管的社会管理成本,有时也会显得更加高效。

    但是,由于我国的行业组织是在社会转型时期也由计划体制下的行业组织转型而来或者由行业民间组织自发形成,还有一些历史遗留或发展不足带来的一些问题需要克服。

    仍以四川医药物流商会为例,据了解,该商会成立的目的之一就是要在成立后将主要致力于川内医药物流企业的相互合作,构建更为公开透明的价格体系,消除当前各企业竞相打价格战的混乱局面。商会内部章程明确:“成员企业展开合作的同时,针对扰乱四川医药物流市场秩序者,还要制定相应的惩治措施,由成员实行统一制裁。”此外,该商会还将构建四川医药物流企业与上游制药企业的合作,形成药商合作流通的新格局。对于这样的商会目标,已经有市场人士感到担忧:“如果这些医药物流企业实质上是想建立一个价格同盟,那今后川内医药零售市场价格肯定会逐步升高,普通消费者势必会受到影响。”

    确实,这是一个很容易就被想到的问题,在行业总体利益可能收到损害的时候,行业组织由于代表了一定的区域性或行业性的利益,可能会为了区域内企业或行业内企业的整体利益而通过制定具有一定垄断性的行规来达成以上目的,在产品价格或者区域市场、行业准入上形成壁垒。

    对于这样的情况,更需要国家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在对应的行业组织行为管理上加强规范,通过制定广泛适用的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来避免形成区域性利益集团或行业性利益集团,以避免类似行为妨碍形成统一的公平竞争的市场,保障大多数人的公共利益。

    医药经济报2006年 第114期, 百拇医药(刘正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