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信息荟萃
编号:11239967
我看药品降价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0月2日 《家庭医生报》 2006年第40期(总第1077期 2006.10.02)
     药价一降再降,但对于大多数患者来说似乎并没有明显感受到降价带来的好处。杭州一家大型平价药房负责人在忙于采购9年来已降价的药品时,却发现80%的“降价药”已经销声匿迹了。而原价每10片0.3元的阿司匹林,在国家下达降价指令后,被商家更名为“巴米尔”,售价每10片6.3元,价格贵了20倍。(《今日早报》9月14日)

    据说,现在药品已经是第20次降价了。与以往一样,药品依然陷入了“明降暗升”的局面。降价药品“销声匿迹”的背后,其实是一种信息不对称。首先,在医药市场上,医生与患者、药品的生产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在广告和医生的蛊惑下,“稻草”也可以变成“金条”。这种基于专业能力的信息优势,使价格决定权牢牢控制在医生与药品生产者、销售者手中。对于这些人来说,利用这种垄断地位,对患者多用药,用贵药,甚至虚报药价,可以说轻而易举。

    由于药品的可替代性比较强,医院可轻松地避开政府指令降价的药品;生产企业更是可以“换名不换药”。市场上层出不穷的“创新药品”,往往脱胎于同品种的老药。这样一来,既可以规避政府的价格指令,也可以几倍、几十倍地涨价。

    “产药的不如卖药的,卖药的不如开药的。卖药的、开药的又一起剥夺吃药的”,强制降价式的政府指令,只能隔靴搔痒。多年来形成的“以药养医”的财务补偿机制,才是药价虚高的体制温床。在这样的药品流通管理中,医院和药品销售商可以凭借信息优势垄断药品市场的定价权,药品生产者和销售者也可以凭借信息不对称规避政府的药价指令。要解决这种信息不对称,根本途径就是深化医药体制改革,只有拓宽药品信息流通渠道,完善市场激励机制,才能最终赋予消费者充分的自由选择权。, 百拇医药(彭兴庭 江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