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瘦肉精”缘何屡禁不止?
9月中旬,上海连续发生食用问题猪肉及猪内脏导致的食物中毒事故,全市9个区有300多人发病。而引发此次食物中毒的罪魁祸首还是让人们深恶痛绝的“瘦肉精”。那么,“瘦肉精”在养猪生产中为何屡禁不止?今后如何加强对生猪饲养、屠宰及肉品上市等环节的质量监管,切实保障消费者的食用安全?成为人们再次关注的沟恪?br> ■“瘦肉精”成不法者逐利工具
鉴于“瘦肉精”的危害性,我国几年前已将其列为违禁品,明令禁止在养殖业生产中使用。国务院颁布的《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中都明文规定: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不得直接添加兽药和其它禁用药品;生产药物饲料添加剂不得添加激素类药品。并将盐酸克伦特罗(“瘦肉精”)列入《食用动物禁用的兽药和化合物清单》第1位。2000年,农业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联合发出了《关于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盐酸克伦特罗等药品的紧急通知》,要求严厉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盐酸克伦特罗等药品的行为,严格监控该类药品的销售渠道,对违规企业坚决查处,不留隐患;并要求畜牧兽医及饲料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不得以科研名义变相推广盐酸克伦特罗等禁用药品。2005年,农业部又在全国开展了针对“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专项治理工作,并将一些畜产品中含“瘦肉精”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作为重点督察对象,进行严格监管。这些措施都严厉打击了非法生产、销售、使用违禁药品的不法行径,全国不少地方的“瘦肉精”滥用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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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受经济利益的驱使,在我国部分地区的饲料加工企业和养猪场户中,“瘦肉精”作为养猪产业的秘密武器一直在暗中违法使用,导致“瘦肉精”中毒事件几乎每年都有发生。
据调查,用添加“瘦肉精”的饲料喂养的猪不仅皮毛光亮、体形好看,而且生长速度特别快。喂普通饲料的猪一般一天长500多克,而喂了“瘦肉精”后,一天最多可以长2000克左右。生猪生长速度的大幅提高能给养猪户创造丰厚的利润;同时饲料商因为添加“瘦肉精”能降低饲料成本,增加利润,也不惜违法供Α笆萑饩彼橇稀U庋诟霰鹚茄Ш退橇仙⒓庸ぁ⒕咧渚托纬闪?br>一个恶性循环的利益共同体。更令人不安的是,目前许多不法商贩和企业已将违禁饲料添加剂的交易转入了地下。有的饲料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将违禁药品制成无标签的小包装,只私下里卖给“可靠的人”,监管人员很难检查监督。另外,有的养殖企业或养殖户直接购买盐酸克伦特罗原药,加入饲料或饮水中喂养动物。这样更可能因剂量掌握不好或搅拌不匀,造成饲料中局部违禁药品浓度过高,直接导致饲养动物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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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乏强制性检测“瘦肉精”的依据
引发上海食物中毒事故的罪魁祸首,居然是一批从正规渠道批发入市,手续和相关证明齐全的合格肉品。这就暴露出我们当前在肉品的监管中还存在着诸多漏洞。
虽然近年来“瘦肉精”不时引发食物中毒事故,但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并没有强制性要求肉品上市前进行“瘦肉精”含量检测。因此,为了防止“瘦肉精”再伤人,有专家建议有关部门除了对生猪养殖场的饲料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外,还要在屠宰前,对活猪的尿液进行“瘦肉精”含量检测;同时,要积极完善相关的检测标准,跟进检测手段,对屠宰后上市前的肉品也进行强制性“瘦肉精”含量检测,这样才能给肉品安全加上双保险。
生猪的养殖、屠宰、运输、流通环节多,链条长,对于“瘦肉精”的监管应环环相扣,不留空白。只有不断建立健全强有力的监管体系,进一步加大对养殖、屠宰、流通环节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使不法分子无机可乘,才能有效遏制此类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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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安全监管存在漏洞
饲料是动物的粮食,又被称为人类的间接食品。解决“瘦肉精”问题,关键也在饲料上。目前,我国饲料安全依然存在着诸多隐忧:一是对滥用抗生素导致细菌耐药性的研究和监测工作还不到位,不利于采取切实措施限制抗生素等药物的使用;二是我国尚无统一的违禁药品检测方法和标准,导致检测结果缺乏可比性;三是缺少必要的检测仪器,多数基层饲料检测机构不具备检测违禁药品的能力。因此,加强对饲料安全的基础研究工作,尽快制定统一的违禁药品检测标准和方法,充实基层的检测力量和装备,已是刻不容缓。
据调查,现在预混饲料中普遍添加一些抗生素,用于动物防病。但国家明文规定,在畜禽屠宰前必须有一定时间的停药期,以确保药物残留达标。然而饲料加工企业却很少提供专门为畜禽停药期配制的不含抗生素的预混饲料,普通饲料又可能影响畜禽产品的重量和品质,养殖户又不愿用。因此,有关部门应尽快协调解决这一矛盾,使养殖业早日走出两难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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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还要指出的是,部分消费者和经营者的“猪肉越瘦越好”的观念,在某种程度上助长了养殖户违规使用各种饲料添加剂的行为。有关部门应加强畜禽良种培育,推广优良猪种,引导消费者选择良种猪,而不要片面追求所谓的瘦肉猪;只有通过增强市场竞争力,促进养殖效益的提高,才能使广大养殖者自觉遵守有关规定,抵制非法行为。
各地还应认真贯彻落实《畜牧法》,进一步加强对生猪养殖业的引导管理,加强对饲料安全的监管,规范养殖生产行为。通过给予政策上的扶持和系列化的技术服务,引导农民逐渐向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养殖发展,逐步建立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畜牧业。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铲除“瘦肉精”等违禁药品滋生的土壤,切实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使人民群众吃上真正的放心肉。
文/山西省阳城县畜牧局 刘国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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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肉精”及其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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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肉精”是人们对盐酸克伦特罗的特定俗称。其实,盐酸克伦特罗既非兽药,也非饲料添加剂,而是一种平喘药(商品名叫氨哮素、克喘素,化学名称为羟甲叔丁肾上腺素)。该药物可选择性地作用于肾上腺素受体,是一种强效兴奋剂,可引起交感神经兴奋,在药物剂量下,具有松弛气管平滑肌的作用,可用于治疗支气管炎、肺气肿等哮喘性呼吸系统疾病。上世纪80年代初,美国一家公司意外地发现,将一定量的盐酸克伦特罗药物添加于饲料中,可明显地促进动物生长,并增加瘦肉率。随后,这一发现在一些国家被应用于养殖业。80年代后期,我国部分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也将其作为开发项目,向饲料加工厂、养殖专业户推广这种新型饲料添加剂。据研究证明,盐酸克伦特罗进入动物机体后具有分布快、代谢慢的特点,猪吃了含有盐酸克伦特罗的饲料后,能够改变营养的代谢途径,重新分配脂肪与肌肉的比例,促进肌肉、特别是骨骼肌蛋白质的合成,抑制脂肪的合成和积累,从而使生长速度加快,瘦肉相对增加,脂肪相对减少。所以人们将这种药物习惯上称作“瘦肉精”。
盐酸克伦特罗的半衰期长、代谢慢,容易沉积于动物体内。人吃了含有“瘦肉精”的肉制品后,不仅会影响正常的生长发育,而且可对心脏造成很大的损害。急性中毒常表现为头晕、呕吐、腹痛、腹泻、肌肉震颤、心跳过速、呼吸困难和神经紊乱等症状,严重的会危及生命。特别是心血管病人和糖尿病人症状会更加明显,危险性更大。
由于盐酸克伦特罗是作用于肺部气管的药物,肝、肾则是体内营养和有害物的过滤器,一憷此嫡庑┰嗥髦械囊┪镄罨坑肴獗认喽云摺R虼耍嗣鞘秤?br>了猪内脏(主要是猪肝、猪肺)更容易发生中毒。
由于食用含“瘦肉精”残留的猪肉或猪内脏后而导致的中毒事件的不断发生,上世纪90年代欧盟及一些国家和地区很快作出了反映,严禁在饲料中添加盐酸克伦特罗类药物。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DA)也将肉品中的盐酸克伦特罗残留作为必检项目;FDA和世界卫生组织(WHO)还制定了畜产品中盐酸克伦特罗的最高残留限量。, http://www.100md.com
鉴于“瘦肉精”的危害性,我国几年前已将其列为违禁品,明令禁止在养殖业生产中使用。国务院颁布的《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中都明文规定:生产饲料、饲料添加剂不得直接添加兽药和其它禁用药品;生产药物饲料添加剂不得添加激素类药品。并将盐酸克伦特罗(“瘦肉精”)列入《食用动物禁用的兽药和化合物清单》第1位。2000年,农业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联合发出了《关于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盐酸克伦特罗等药品的紧急通知》,要求严厉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盐酸克伦特罗等药品的行为,严格监控该类药品的销售渠道,对违规企业坚决查处,不留隐患;并要求畜牧兽医及饲料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不得以科研名义变相推广盐酸克伦特罗等禁用药品。2005年,农业部又在全国开展了针对“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专项治理工作,并将一些畜产品中含“瘦肉精”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作为重点督察对象,进行严格监管。这些措施都严厉打击了非法生产、销售、使用违禁药品的不法行径,全国不少地方的“瘦肉精”滥用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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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受经济利益的驱使,在我国部分地区的饲料加工企业和养猪场户中,“瘦肉精”作为养猪产业的秘密武器一直在暗中违法使用,导致“瘦肉精”中毒事件几乎每年都有发生。
据调查,用添加“瘦肉精”的饲料喂养的猪不仅皮毛光亮、体形好看,而且生长速度特别快。喂普通饲料的猪一般一天长500多克,而喂了“瘦肉精”后,一天最多可以长2000克左右。生猪生长速度的大幅提高能给养猪户创造丰厚的利润;同时饲料商因为添加“瘦肉精”能降低饲料成本,增加利润,也不惜违法供Α笆萑饩彼橇稀U庋诟霰鹚茄Ш退橇仙⒓庸ぁ⒕咧渚托纬闪?br>一个恶性循环的利益共同体。更令人不安的是,目前许多不法商贩和企业已将违禁饲料添加剂的交易转入了地下。有的饲料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将违禁药品制成无标签的小包装,只私下里卖给“可靠的人”,监管人员很难检查监督。另外,有的养殖企业或养殖户直接购买盐酸克伦特罗原药,加入饲料或饮水中喂养动物。这样更可能因剂量掌握不好或搅拌不匀,造成饲料中局部违禁药品浓度过高,直接导致饲养动物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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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发上海食物中毒事故的罪魁祸首,居然是一批从正规渠道批发入市,手续和相关证明齐全的合格肉品。这就暴露出我们当前在肉品的监管中还存在着诸多漏洞。
虽然近年来“瘦肉精”不时引发食物中毒事故,但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并没有强制性要求肉品上市前进行“瘦肉精”含量检测。因此,为了防止“瘦肉精”再伤人,有专家建议有关部门除了对生猪养殖场的饲料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外,还要在屠宰前,对活猪的尿液进行“瘦肉精”含量检测;同时,要积极完善相关的检测标准,跟进检测手段,对屠宰后上市前的肉品也进行强制性“瘦肉精”含量检测,这样才能给肉品安全加上双保险。
生猪的养殖、屠宰、运输、流通环节多,链条长,对于“瘦肉精”的监管应环环相扣,不留空白。只有不断建立健全强有力的监管体系,进一步加大对养殖、屠宰、流通环节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使不法分子无机可乘,才能有效遏制此类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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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安全监管存在漏洞
饲料是动物的粮食,又被称为人类的间接食品。解决“瘦肉精”问题,关键也在饲料上。目前,我国饲料安全依然存在着诸多隐忧:一是对滥用抗生素导致细菌耐药性的研究和监测工作还不到位,不利于采取切实措施限制抗生素等药物的使用;二是我国尚无统一的违禁药品检测方法和标准,导致检测结果缺乏可比性;三是缺少必要的检测仪器,多数基层饲料检测机构不具备检测违禁药品的能力。因此,加强对饲料安全的基础研究工作,尽快制定统一的违禁药品检测标准和方法,充实基层的检测力量和装备,已是刻不容缓。
据调查,现在预混饲料中普遍添加一些抗生素,用于动物防病。但国家明文规定,在畜禽屠宰前必须有一定时间的停药期,以确保药物残留达标。然而饲料加工企业却很少提供专门为畜禽停药期配制的不含抗生素的预混饲料,普通饲料又可能影响畜禽产品的重量和品质,养殖户又不愿用。因此,有关部门应尽快协调解决这一矛盾,使养殖业早日走出两难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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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还要指出的是,部分消费者和经营者的“猪肉越瘦越好”的观念,在某种程度上助长了养殖户违规使用各种饲料添加剂的行为。有关部门应加强畜禽良种培育,推广优良猪种,引导消费者选择良种猪,而不要片面追求所谓的瘦肉猪;只有通过增强市场竞争力,促进养殖效益的提高,才能使广大养殖者自觉遵守有关规定,抵制非法行为。
各地还应认真贯彻落实《畜牧法》,进一步加强对生猪养殖业的引导管理,加强对饲料安全的监管,规范养殖生产行为。通过给予政策上的扶持和系列化的技术服务,引导农民逐渐向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养殖发展,逐步建立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畜牧业。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铲除“瘦肉精”等违禁药品滋生的土壤,切实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使人民群众吃上真正的放心肉。
文/山西省阳城县畜牧局 刘国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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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肉精”及其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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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肉精”是人们对盐酸克伦特罗的特定俗称。其实,盐酸克伦特罗既非兽药,也非饲料添加剂,而是一种平喘药(商品名叫氨哮素、克喘素,化学名称为羟甲叔丁肾上腺素)。该药物可选择性地作用于肾上腺素受体,是一种强效兴奋剂,可引起交感神经兴奋,在药物剂量下,具有松弛气管平滑肌的作用,可用于治疗支气管炎、肺气肿等哮喘性呼吸系统疾病。上世纪80年代初,美国一家公司意外地发现,将一定量的盐酸克伦特罗药物添加于饲料中,可明显地促进动物生长,并增加瘦肉率。随后,这一发现在一些国家被应用于养殖业。80年代后期,我国部分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也将其作为开发项目,向饲料加工厂、养殖专业户推广这种新型饲料添加剂。据研究证明,盐酸克伦特罗进入动物机体后具有分布快、代谢慢的特点,猪吃了含有盐酸克伦特罗的饲料后,能够改变营养的代谢途径,重新分配脂肪与肌肉的比例,促进肌肉、特别是骨骼肌蛋白质的合成,抑制脂肪的合成和积累,从而使生长速度加快,瘦肉相对增加,脂肪相对减少。所以人们将这种药物习惯上称作“瘦肉精”。
盐酸克伦特罗的半衰期长、代谢慢,容易沉积于动物体内。人吃了含有“瘦肉精”的肉制品后,不仅会影响正常的生长发育,而且可对心脏造成很大的损害。急性中毒常表现为头晕、呕吐、腹痛、腹泻、肌肉震颤、心跳过速、呼吸困难和神经紊乱等症状,严重的会危及生命。特别是心血管病人和糖尿病人症状会更加明显,危险性更大。
由于盐酸克伦特罗是作用于肺部气管的药物,肝、肾则是体内营养和有害物的过滤器,一憷此嫡庑┰嗥髦械囊┪镄罨坑肴獗认喽云摺R虼耍嗣鞘秤?br>了猪内脏(主要是猪肝、猪肺)更容易发生中毒。
由于食用含“瘦肉精”残留的猪肉或猪内脏后而导致的中毒事件的不断发生,上世纪90年代欧盟及一些国家和地区很快作出了反映,严禁在饲料中添加盐酸克伦特罗类药物。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DA)也将肉品中的盐酸克伦特罗残留作为必检项目;FDA和世界卫生组织(WHO)还制定了畜产品中盐酸克伦特罗的最高残留限量。,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