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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死不救何异于杀人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0月9日 《中国妇女报》 2006.10.09
     据报道,成都一名大学生被社会“混混”刺中送医,由于没有及时交够医疗费,医院没有积极和及时地做手术止血,导致伤者失血过多死亡。

    医院是怎样的单位?路人皆知:医院是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单位。医生是怎样的职业?妇孺能答:是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职业。可是我们见到的现实景象却是,因为钱,仅仅因为钱,医院和医生可以置患者的病痛甚至生死于不顾,呜呼,如此医院,“救死扶伤”这一医疗机构的基本精神早在九霄云外了,原本应该是“妙手回春”的救人之手,如今又与将人置之死地的“杀人”之手何异?

    曾有医生朋友在谈及类似事件时,他们的心里也不好受,也有负罪之感,在如今这样一个有钱才能看病的机制下,他们如果接纳了无力支付费用的患者,最终还不仅是自掏腰包,甚至还要因此而遭遇来自体制上的白眼与非难。问题是没有医生对医院的决定提出反对!病人可昏迷,医生不该麻木!

    要扭转这一现状,唯有重建属于生命救助第一的绿色通道,重塑医疗机构“治病救人”第一的价值观,并从机制上消除医疗领域中那股商业化的经营与赢利意识。唯此,方能让医疗精神重回正轨,并让这类“救人”医院见死不救的荒诞剧真正谢幕。, 百拇医药(吴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