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妊娠早产者再次妊娠时早产危险增高
德国New Jersey-Robert Wood Johnson医学院Ananth博士等进行的一项回顾性定群研究显示,初次分娩为早产者再次妊娠后早产危险增高。[Am J Obstet Gynecol 2006, 195(3)∶ 633]
该研究纳入154809例连续2次产单胎的妇女,研究者将自发早产定义为妊娠≤35周的自发临产,将具有医疗干预指征的早产定义为在预产期前经引产分娩或于临产前接受剖宫产。
结果显示,初次分娩为自发早产的妇女再次妊娠时发生自发早产(经校正后OR=3.6)或具医疗干预指征的早产(OR=3.6)危险均增加。同样,若初次分娩为具医疗干预指征的早产,再次妊娠时发生具医疗干预指征的早产危险增加9.6倍,自发早产的危险亦增加(OR=1.6)。不论早产的临床亚型如何,再次早产时的孕龄极可能与初次早产时的孕龄相同。
研究提示:无论初次分娩为自发早产还是有医疗干预指征的早产,妇女再次妊娠时早产危险均增加。, 百拇医药
该研究纳入154809例连续2次产单胎的妇女,研究者将自发早产定义为妊娠≤35周的自发临产,将具有医疗干预指征的早产定义为在预产期前经引产分娩或于临产前接受剖宫产。
结果显示,初次分娩为自发早产的妇女再次妊娠时发生自发早产(经校正后OR=3.6)或具医疗干预指征的早产(OR=3.6)危险均增加。同样,若初次分娩为具医疗干预指征的早产,再次妊娠时发生具医疗干预指征的早产危险增加9.6倍,自发早产的危险亦增加(OR=1.6)。不论早产的临床亚型如何,再次早产时的孕龄极可能与初次早产时的孕龄相同。
研究提示:无论初次分娩为自发早产还是有医疗干预指征的早产,妇女再次妊娠时早产危险均增加。,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