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实在不争气,可不是安慰剂
前段时间,张功耀教授发表了一篇文章《告别中医中药》(《医学与哲学》2006〈4〉期),引发了一场规模浩大的辩论。
坦率地说,张教授的观点比较偏激:直接宣告中医的死亡。对于这个观点,支持者与反对者都大有人在。遗憾的是,在这场辩论中,缺少必要的理论自觉与反省,有演变为口水战的迹象。联想到国内日益浮出水面的文化复古主义的时代背景,如何看待中医中药,已经成为当下中国文化走向辩论的自然延伸。
这场辩论的参照物是西医,由此,批判中医中药的论辩多从西医的角度切入论题,对比下来,按照西医的标准,中医中药的研究纲领基本上被判定为退化的研究纲领。再刻薄一点,就可以直接判定中医中药为伪科学。由于对中医、西医专业我都是外行,对于具体的学科范式,笔者不想妄加评议。我所感兴趣的是,对于两类不同的研究纲领,我们可以用其中的一个来判别另一个吗?反过来说,按照中医的标准来评判西医又将是怎样的结果?西医能够接受中医给它做出的判决吗?显然这又是扯不清的问题。
, 百拇医药
我无意为中医辩护,坦率地讲,中医实在不争气,数千年积攒下的一些故弄玄虚、夸大其词的劣习一直没有得到有效的清理。及至今日,上百家中医机构、数万人的研究队伍,每年占用大量宝贵的科研资源,竟然很少取得重大的理论进展,甚至整个行业都面临生存困难的境地,前些年倡导的中西医结合活动,好像也没有做出什么惊人的贡献,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医实在是应该被责备与批评的。在这点上,我与张教授的观点没有什么不同。
但是,中医中药应该被责备与被完全否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而目前一种主要观点就是认为中医中药应该被完全否定。对于这点笔者是不能同意的,这是典型的科学主义的做法,用被无限夸大的科学方法作为衡量一个学科存在与否的唯一合法判据,这种思路本身就严重违背科学精神。科学是发展的,由其带来的科学方法、价值,以及科学认识都处于发展之中,在这种动态发展的系列中,怎么能武断地用这些标准作为绝对的判据呢?对中医中药的批判早在一个世纪前就已经有人进行过这种努力,然而中医中药并没有因此消失,说明中医中药存在数千年了,其中必有合理与独到的东西,否则早就被人们抛弃了。因此,在这种辩论中我们应该避免那种武断的科学主义认识模式,否则用不了多久,我们还会有人提出告别藏医、藏药、苗医、苗药等,到最后我们是否还要告别中国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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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中药与西医、西药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研究纲领,两个不同的研究纲领是不可通约的,我们不要动不动就拿科学的标准来衡量另一个事物。即便今天中医中药解决问题的能力被证明不如西医西药快,呈现出一种退化的研究纲领的态势,那么是否就可以说退化的研究纲领就永远不能重新成为一个进步的研究纲领呢?显然科学哲学的研究已经否定了这种认识。科学史中经常出现退化的研究纲领重新成为进步研究纲领的案例。换言之,我们能否说中国哲学中的“道”的概念就比西方哲学中“逻各斯”概念差?显然不能,正是这些不同的研究纲领的存在造就了灿烂的中华文明。在笔者看来,人类认识事物的角度是多元的,没有必要用科学的标准来套中医、中药,西医的归西医,中医的归中医。否则,这场辩论又将沦落为一种没有建设意义的口水战,到最后又出现告而不别的现象。正如我们不能拿别国的文化来衡量中国文化一样,两种文化可以取长补短,相互吸收借鉴。我想即使一个科学主义者也不应该贸然全盘否定中医中药的作用,它不是某些人认为的安慰剂,而是一种日渐被忽视的研究纲领和认识模式。
笔者希望,通过这场辩论能够真正促进中医中药发展的步伐,把中医中药从睡梦中唤醒,改变传统中医事业那种懒惰没有进取心的形象,同时也希望人们能够主动避免科学主义的思维模式,认识世界不是那种非此即彼的简单二分法。破除日益把科学供奉为神的新造神运动,科学只是我们人类认识事物与改造世界的一种模式而已。
最后,让我们重温科学哲学家拉卡托斯的一句名言:科学行为的标志是甚至对自己最珍爱的理论也持某种怀疑的态度。盲目地虔信一个理论不是理智的美德,而是理智的罪过。, 百拇医药
坦率地说,张教授的观点比较偏激:直接宣告中医的死亡。对于这个观点,支持者与反对者都大有人在。遗憾的是,在这场辩论中,缺少必要的理论自觉与反省,有演变为口水战的迹象。联想到国内日益浮出水面的文化复古主义的时代背景,如何看待中医中药,已经成为当下中国文化走向辩论的自然延伸。
这场辩论的参照物是西医,由此,批判中医中药的论辩多从西医的角度切入论题,对比下来,按照西医的标准,中医中药的研究纲领基本上被判定为退化的研究纲领。再刻薄一点,就可以直接判定中医中药为伪科学。由于对中医、西医专业我都是外行,对于具体的学科范式,笔者不想妄加评议。我所感兴趣的是,对于两类不同的研究纲领,我们可以用其中的一个来判别另一个吗?反过来说,按照中医的标准来评判西医又将是怎样的结果?西医能够接受中医给它做出的判决吗?显然这又是扯不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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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无意为中医辩护,坦率地讲,中医实在不争气,数千年积攒下的一些故弄玄虚、夸大其词的劣习一直没有得到有效的清理。及至今日,上百家中医机构、数万人的研究队伍,每年占用大量宝贵的科研资源,竟然很少取得重大的理论进展,甚至整个行业都面临生存困难的境地,前些年倡导的中西医结合活动,好像也没有做出什么惊人的贡献,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医实在是应该被责备与批评的。在这点上,我与张教授的观点没有什么不同。
但是,中医中药应该被责备与被完全否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而目前一种主要观点就是认为中医中药应该被完全否定。对于这点笔者是不能同意的,这是典型的科学主义的做法,用被无限夸大的科学方法作为衡量一个学科存在与否的唯一合法判据,这种思路本身就严重违背科学精神。科学是发展的,由其带来的科学方法、价值,以及科学认识都处于发展之中,在这种动态发展的系列中,怎么能武断地用这些标准作为绝对的判据呢?对中医中药的批判早在一个世纪前就已经有人进行过这种努力,然而中医中药并没有因此消失,说明中医中药存在数千年了,其中必有合理与独到的东西,否则早就被人们抛弃了。因此,在这种辩论中我们应该避免那种武断的科学主义认识模式,否则用不了多久,我们还会有人提出告别藏医、藏药、苗医、苗药等,到最后我们是否还要告别中国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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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中药与西医、西药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研究纲领,两个不同的研究纲领是不可通约的,我们不要动不动就拿科学的标准来衡量另一个事物。即便今天中医中药解决问题的能力被证明不如西医西药快,呈现出一种退化的研究纲领的态势,那么是否就可以说退化的研究纲领就永远不能重新成为一个进步的研究纲领呢?显然科学哲学的研究已经否定了这种认识。科学史中经常出现退化的研究纲领重新成为进步研究纲领的案例。换言之,我们能否说中国哲学中的“道”的概念就比西方哲学中“逻各斯”概念差?显然不能,正是这些不同的研究纲领的存在造就了灿烂的中华文明。在笔者看来,人类认识事物的角度是多元的,没有必要用科学的标准来套中医、中药,西医的归西医,中医的归中医。否则,这场辩论又将沦落为一种没有建设意义的口水战,到最后又出现告而不别的现象。正如我们不能拿别国的文化来衡量中国文化一样,两种文化可以取长补短,相互吸收借鉴。我想即使一个科学主义者也不应该贸然全盘否定中医中药的作用,它不是某些人认为的安慰剂,而是一种日渐被忽视的研究纲领和认识模式。
笔者希望,通过这场辩论能够真正促进中医中药发展的步伐,把中医中药从睡梦中唤醒,改变传统中医事业那种懒惰没有进取心的形象,同时也希望人们能够主动避免科学主义的思维模式,认识世界不是那种非此即彼的简单二分法。破除日益把科学供奉为神的新造神运动,科学只是我们人类认识事物与改造世界的一种模式而已。
最后,让我们重温科学哲学家拉卡托斯的一句名言:科学行为的标志是甚至对自己最珍爱的理论也持某种怀疑的态度。盲目地虔信一个理论不是理智的美德,而是理智的罪过。,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