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归医生举报同行“草菅人命”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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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18日
vingie |
核心提示:深圳美籍华人医生曾延华实名在网上声讨其同事兼上级——深圳人民医院神经外科临时负责人陈建良,称其“7例手术死亡6例,什么手术都敢开,都不怕病人死”。陈以“名誉侵权”为由将曾告上法庭,法院认定,曾延华发表于网络文章基本失实
到底是为了良心和道德而仗义执言还是为了名誉和地位攻击对方?将如此专业的临床医学问题诉诸网络这个公共平台,这种做法是否妥当?
“我当时反映了陈建良的4个问题:一是学术造假;二是动脉瘤夹闭术7例死亡6例,死亡率奇高;三是违规处理病人;四是乱收费”
深圳市卫生局邀请北京天坛医院赵继宗教授、解放军总医院周定标教授、上海华山医院周良辅教授这三位国内神经外科的著名专家讨论“陈建良和曾延华医生在这些病人的处理中的态度是积极的、工作是认真的;从提供的资料中均未发现两位医师对病人的处理违反诊疗常规;由于临床经验不足,有的病人的手术适应症、手术时机掌握欠恰当,手术操作和术后处理欠规范,效果不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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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里对竞选主任年龄要求是50岁以下,老曾53岁了,早就超龄了。”医生黄建国不以为然。陈建良说:“就是因为超龄了,所以他就更恼火,认为自己没有希望了,一定要将我拿下。他把我搞臭了,我在这个地方呆不下去了,他还是可以回美国。”
“老曾很较真,想着用很少的钱帮病人治大病,是书呆子一个,以前他就可以连续看几十个小时的书。”医生黄建国告诉记者,曾延华采用实名投诉的做法是“公开的”
《新民周刊》记者 贺莉丹 撰稿
方舟子认为,医疗事故认定很专业,但是要找不涉及利益的机构参与鉴定(资料图)
2006年9月22日上午,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来自深圳市人民医院神经外科的两位医生对簿公堂。
从2006年4月份开始,美籍华人医生曾延华就以实名投诉的方式在网络上声讨其同事兼上级——深圳市人民医院神经外科临时负责人陈建良,曾延华毫不客气地称“所有神经外科大手术,他都心里没有底,都敢开,都不怕病人死”、“在利益面前无视规定为自己捞好处”、“在医疗岗位上任意胡作非为”等,此文被各网站转载。3个月之后,陈建良一纸诉状,以“名誉侵权”为由将曾延华告上法庭,要求被告赔偿精神损失费20万元并公开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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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庭审时双方激烈交锋,法院最后认定,被告曾延华发表于网络的文章内容基本失实,以此为据发表的相关评论有不当之处,已超过了正常的学术和道德评论的范围,带有损害原告名誉的性质,法院当庭判决被告曾延华立即停止侵权,删除在网站“正义论坛”、“21CN”上发表的文章并发表经法院审核的道歉声明,并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陈建良公证费1860元、交通费2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40000元。
最后的稻草
当天开庭的氛围并不寻常,等待在法庭外的原告方证人——两名神经外科医生神情凝重。
判决刚刚宣布,一个意想不到的细节终于打破了平静,一个神情愤怒的年轻人直斥曾延华——“你再搞下去,给我小心点!”声音大到惊人,曾延华抬起头,一脸无所谓。
“我实在没有想到是这个结果。”走出法院时的曾延华看上去有些失落,他从未有过出庭经验,亦未聘请律师,现在觉得“吃了亏”,埋怨自己没有抓住向法庭申请传唤证人的时机,只准备了一些同科室医生签名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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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肯定会上诉,如果走完这套司法程序还不行,我就回美国吧,我太累了。在美国,一个认真做事的人一定最受尊重。”53岁的曾延华感慨。
从2006年4月份开始,曾延华将一封实名投诉信公布于互联网,标题为“谁来切实管管医疗行业的医疗质量,医疗法规执行,技术论文造假和医疗乱收费?一个美国博士回国从事神经外科临床医疗实名投诉无门的经历”。他直指同事陈建良在2005年1月至12月期间的7例动脉瘤夹闭术死亡6例,死亡率为85.7%,并称这是“恶性的医疗效果”、“奇高的医疗死亡率”。文章一经公布引发轩然大波,各网站相继转载,曾延华的投诉由此演变成为公众事件。
“我撰文并投书网络,属于对违反医疗常规导致医疗失当的披露,属于对违法医疗收费的公开指责和谴责,也是对学术上的不良行为的学术批评和道德批评。”曾延华说,“我当时反映了陈建良的4个问题:一是学术造假;二是动脉瘤夹闭术7例死亡6例,死亡率奇高;三是违规处理病人;四是乱收费。大家都问,为什么是你来出头?第一,我年纪最大、资历老;第二,科室里都说我比较干净;第三,从业务能力来说,我的能力很强、比较权威。”在接受《新民周刊》采访时,曾延华表示自己的做法“出自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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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由同济医科大学博士毕业的曾延华分配到深圳市人民医院神经外科工作。在他提供的学历证明中,记者看到:从1993年开始,他先后在德国、丹麦和美国的大学和医学院学习和研究。2005年3月,曾延华回到深圳市人民医院神经外科任副主任医师,2005年10月他取得了美国国籍。
曾延华矛头所指的对象,42岁的陈建良,1992年由湖南医科大学毕业后到深圳市人民医院神经外科工作,去年7月因神经外科科室主任吴耀晨教授退休,陈建良被院方指定临时负责主持科室工作。身为主任医师的陈建良有众多头衔,在1997年被暨南大学医学院聘为硕士生导师,2003年被华中科技大学聘为兼职博士生导师。
“7个死6个,哪个还敢找你看病?我根本不是为了经济上的原因,我是实在迫不得已才将他告上法庭。由于他对我的攻击和诽谤,我的手术量明显下降,我的社会公信力降到了最低,朋友们认为要重新认识我,认为我可能是一个伪君子,一些人看了互联网上的文章后,竟然写信来骂我,认为我这样一个人不配留在医疗队伍,不能做医生。”记者多方努力,原告陈建良才接受采访。看上去忧心忡忡的他表示,曾延华的文章上网后自己受到了很大压力,严重失眠,恶梦连连,服用安眠药也无济于事。他的妻子原任深圳市人民医院办公室副主任、现任医院干部保健科科长,出事后妻子责骂他不会处理人际关系,甚至提出离婚。不仅如此,陈建良还接到了一些辱骂他的信件,一些人不客气地指责他“害死了5条人命,可以说是十恶不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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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曾延华的说法,在将文章公诸网络之前,从2006年2月开始,他就将自己整理的材料发放给神经外科的医生以及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北京大学深圳医院的神经外科的同行。2006年2月14日,曾延华分别向深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深圳市信访办、深圳市人大、深圳市卫生局、广东省卫生厅等单位递交了实名投诉信。
在曾延华看来,院方对陈建良的“神经外科代理主任”的这个任命成为两人矛盾正式公开化的“最后一根稻草”,让他打定主意投书网络。
“陈建良2005年年初的医疗问题被医院医疗缺陷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一级医疗缺陷,但随后陈建良不降反升,医院任命他为神经外科代理主任。他的提升是在我在2006年2月将反映问题的材料送交给医院、市卫生局、市纪委、市人大之后,我是在医院做出这样的处理后才将文章发送到网络,是无奈之下通过网络揭露学术腐败。”曾延华说。
“那是神经外科自创建以来的唯一一起一级医疗缺陷。”医生李乐阳(化名)告诉记者,他清楚地记得,当时神经外科为此赔偿了30万元,陈建良负担了赔偿金中的3万元,科室其他医生共同负担了3万元。
记者看到的一份深圳市人民医院的文件显示,院党政联席会议认定神经外科的一名患者事故为“一级医疗缺陷”,“给予责任人陈建良医生行政警告,保留神经外科副主任(临时负责人)职务,留职察看一年”。但法院方面认为,这个决定未明确原告陈建良有违反医疗常规违规操作的问题;被告也无有效证据佐证原告经常受到患者投诉。
将如此专业的临床医学问题诉诸网络这个公共平台,这种做法是否妥当引起了争议。以学术打假闻名的方舟子(新语丝网站负责人)在接受《新民周刊》采访时表示:“只要反映的是事实,举报者可以选择他认为合适的渠道进行反映,包括在网络上反映。何况曾延华是因为实名向上级举报没有结果,投诉无门才贴到网上的。他反映的情况涉及到医疗问题,公众也有权利知道。”,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