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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260713
甲型病毒性肝炎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GB 17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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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见附件(35kb)。

    甲型病毒性肝炎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GB 17010-1997

    前 言

    甲型病毒性肝炎(简称甲肝)是由甲型肝炎病毒(HAV)引起的常见消化道传染病。本病主要经粪口传染,不但终年散发,同时还常出现季节性或食物源性的暴发性流行,从而危害人民健康。是我国乙类法定传染病之一。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

    本标准由上海市传染病医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巫善明、骆成榆、蒋伟伦。

    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技术归口单位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负责解释。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甲肝的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作为甲肝的诊断及防治依据。

    2 诊断原则

    根据流行病学、临床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等手段,综合分析,动态观察,予以诊断。

    3 诊断标准

    3.1 急性肝炎

    3.1.1 急性无黄疸型肝炎

    3.1.1.1 流行病学:发病前45天内有吃不洁食物史或饮不洁生水或与甲肝急性病人有密切接触史。

    3.1.1.2 症状:近1周左右出现的无其他原因可解释的发热、乏力和纳差、恶心、呕吐等消化道症状。

    3.1.1.3 体征:肝脏肿大,伴有触痛或叩痛。

    3.1.1.4 肝功能检查:谷丙转氨酶(ALT)明显异常。

    3.1.1.5 HAV标志检测:血清抗HAV-IgM阳性或抗HAV-IgG双份血清呈4倍升高者(详见附录A)。

    疑似病例:3.1.1.2+3.1.1.4。

    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加3.1.1.5。

    3.1.2 急性黄疸型肝炎

    凡符合急性无黄疸型肝炎诊断条件,且血清胆红素大于17μmO1/L,尿胆红素阳性,或临床上有巩膜、皮肤黄疸并排除其他疾病所致黄疸者可确诊。

    3.2 淤胆型肝炎

    3.2.1 起病类似急性黄疸型肝炎,但自觉症状常较轻。

    3.2.2 肝功能检查血清胆红素明显升高,以直接胆红素为主,同时伴碱性磷酸酶,γ-谷氨酰转肽酶、胆固醇等明显增高,ALT中度增高。

    3.2.3 表现为梗阻性黄疸持续3周以上,并能排除其他原因所致的肝内外梗阻性黄疸。

    3.2.4 HAV标志检测:同3.1.1.5。

    3.2.5 肝脏病理学特点:详见附录B。

    疑似病例:3.2.1+3.2.2+3.2.3。

    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加3.2.4或3.2.4加3.2.5。

    3.3 重型肝炎

    3.3.1 急性重型

    3.3.1.1 急性起病,严重消化道症状,并在起病后10天内迅速出现精神神经症状(用Smith分类法出现Ⅱ°以上的肝性脑病),而排除其他原因引起者。

    3.3.1.2 体征:肝脏迅速缩小。

    3.3.1.3 肝功能异常,数日内血清胆红素大于171μmol/L,或每日升高值大于17.1μmol/L,凝血酶原活动度小于40%。

    3.3.1.4 HAV标志检测:同3.1.1.5。

    3.3.1.5 肝脏病理学特点:详见附录B。

    疑似病例:3.3.1.1+3.3.1.2+3.3.1.3。

    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加3.3.1.4或3.3.1.2加3.3.1.5。

    3.3.2 亚急性重型

    3.3.2.1 以急性肝炎起病,临床上有极度乏力,严重食欲不振,黄疸迅速加深,出现腹水及出血倾向。肝脏进行性缩小。病程在10天以上,8周以内,出现意识障碍(以Smith分类法出现Ⅱ°以上的肝性脑病)。

    3.3.2.2 肝功能明显异常,胆酶分离,白蛋白/球蛋白比值倒置,胆固醇降低,凝血酶原活动度小于40%。

    3.3.2.3 HAV标志检测;同3.1.1.5。

    3.3.2.4 肝脏病理学特点:详见附录B。

    疑似病例:3.3.2.1+3.3.2.2。

    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加3.3.2.3或3.3.2.3加3.3.2.4。

    4 治疗原则

    治疗原则详见附录C。

    4.1 休息:急性肝炎的早期,应住院或就地隔离治疗休息。

    4.2 饮食:急性肝炎食欲不振者,应进易消化的清淡食物。有明显食欲下降或呕吐者,可静脉滴注10%葡萄糖液。

    4.3 药物治疗:目前治疗急性肝炎的中西药物,疗效无明显差别。各地可根据药源,因地制宜,就地选用适当西药或中草药进行治疗。用药种类不宜太多,时间不宜太长,用药要简化。不主张常规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急性肝炎。

    4.4 重型肝炎应加强护理,密切观察病情变化,采取阻断肝细胞坏死,促进肝细胞再生,预防和治疗各种并发症等综合性措施和支持治疗,以阻断病情恶化。

    5 预防原则

    5.1 加强卫生宣教,阻断粪-口传播途径。

    5.2 饮食行业应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

    5.3 保护易感人群。

    附录 A

    (标准的附录)

    病原学诊断

    A1 诊断急性甲型肝炎病毒(HAV)感染的血清学检查

    本标准要求采用MAC ELISA(IgM抗体捕捉酶联免疫吸附试验)检测血清抗HAV-IgM,使用的试剂盒应有卫生部批准的生产文号。

    A1.1 MAC ELISA检测抗HAV-IgM的方法

    A1.1.1 液体配制

    A1.1.1.1 包被液(碳酸盐缓冲液pH9.6)

    碳酸钠0.16g,碳酸氢钠0.29g加蒸馏水至100mL。

    A1.1.1.2 洗涤液(PBS-Tween-20缓冲液pH7.4)

    氯化钠8g,磷酸二氢钾0.2g,磷酸氢二钠(12个结晶水)2.9g,氯化钾0.2g,Tween-20 0.5mL,加蒸馏水至1000mL。

    A1.1.1.3 稀释液(10%小牛血清PBS-Tween)

    上述PBS-Tween-20 90mL加小牛血清10mL。

    A1.1.1.4 底物液

    0.1mol/L磷酸氢二钠5.14mL,0.05mol/L柠檬酸4.86mL,邻苯二胺(OPD)4mg,溶解后加3%双氧水,0.05mL(临用配制)。

    A1.1.1.5 终止液

    2mol/LH(下标始)2(下标终)SO(下标始)4(下标终)。

    A1.1.2 操作步骤

    A1.1.2.1 包被:用包被液将抗人IgM(μ链特异性)纯品按确定的倍数稀释后加入塑料微孔反应板,每孔0.1mL,放4℃过夜。倾去液体,用洗涤液洗3次,拍干。

    A1.1.2.2 加样:血清标本用稀释液按1∶1000稀释,每孔各加入0.1mL,并设阴性对照3孔,阳性对照2孔,空白对照1孔,放37℃,温育4h,洗涤3次,拍干。

    A1.1.2.3 加抗原:加HAV-Ag(细胞培养增殖)每孔0.05mL,置4℃过夜。洗涤3次,拍干。

    A1.1.2.4 加酶结合物:用稀释液将抗HAV-HRP按确定的倍数稀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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