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氏菌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GB 15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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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附件(40kb)。
布鲁氏菌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GB 15988-1995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人群布鲁氏菌病(简称布病)的诊断和疫区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医疗、卫生防疫机构。
2 术语
皮肤过敏试验:
受布氏菌感染后,再受到布氏菌过敏原刺激,皮肤出现的迟发型过敏反应。
布病疫区:
凡有新病人发生,或有疫畜检出的自然村(屯)或畜牧场(队)均视为布病疫区。
检疫:
用特异性的血清学,皮肤试验,分离细菌等方法对人畜布病的检查。
淘汰:
对查出的阳性畜进行屠宰处理。
3 布病诊断
布病是一种严重地危害人民健康和畜牧业发展的人畜共患的传染病,染疫的家畜是人和畜间布病的主要传染源。
3.1 流行病学:发病前病人与家畜或畜产品,布氏菌培养物有密切接触史,或生活在疫区的居民,或与菌苗生产、使用和研究有密切关系者。
3.2 临床表现:出现持续数日乃至数周发热(包括低热),多汗,肌肉和关节酸疼,乏力,兼或肝、脾、淋巴结和睾丸肿大等可疑症状及体征。
3.3 实验室检查:布病玻片或虎红平板凝集反应阳性或可疑,或皮肤过敏试验后24、48h分别观察1次,皮肤红肿浸润范围有一次在2.0cm×2.0cm及以上(或4.0cm(上标始)2(上标终)以上)。
3.4 分离细菌:从病人血液、骨髓、其他体液及排泄物中分离到布氏菌。
3.5 血清学检查:标准试管凝集试验(SAT)滴度为1∶100及以上;对半年内有布氏菌苗接种史者,SAT滴度虽达1∶100及以上,过2~4周后应再检查,滴度升高4倍及以上;或用补体结合试验(CFT)检查,CFT滴度1∶10及以上;抗人免疫球蛋白实验(Coomb's)滴度1∶400及以上。
疑似病例:具备3.1、3.2和3.3者。
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加3.4或3.5中任何一种方法阳性者。
4 疫区处理原则
4.1 核实诊断:对确诊的病人应依据流行病学资料,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结果进行核实诊断。
4.2 检疫和淘汰处理疫畜:对疫区内全部羊,牛和猪用血清学方法进行检疫,检疫后1个月再检一次。凡检出的阳性家畜均应立即屠宰(或隔离饲养)。至少在一年内停止向外调运牛、羊、猪。畜产品均应在原地存放和消毒,暂不外运。
4.3 消毒:被病畜的流产物污染的场地、用具、圈舍及尚未食用的奶制品均应进行消毒处理。
4.4 免疫:经两次检疫呈阴性反应的家畜,以及疫区周围村受威害的畜群,应连续3年以畜用菌苗进行免疫,每年免疫覆盖率不应低于90%。
4.5 临床监测及治疗:对疫区内接触家畜及畜产品的人员进行血清学及皮肤过敏试验,查明人群感染情况,凡确诊的病人均应进行系统治疗。
4.6 宣传教育:对疫区的居民及职业人群进行布病的危害、临床表现及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4.7 疫区处理效果验证:在疫区处理后的第二年始,连续三年对疫区及疫区周围地区进行验证,验证方法按照农业部和卫生部共同制定的《布病疫区控制考核标准》的要求进行。
附录A
布鲁氏菌病诊断的特异性实验室检查技术
(补充件)
A1 从可疑布病患者分离布鲁氏菌
A1.1 血培养
A1.1.1 双相培养基培养:无菌从可疑病人静脉取血液4~5mL,在酒精灯火焰附近将血液注入5~6支含双相培养基的中试管内,或2~4只含双相培基烧瓶中,轻轻混合倾斜,使被检血液分布在琼脂斜面上,置37℃温箱培养,如果怀疑病人是牛种布鲁氏菌感染时,应有一半标本置CO(下标始)2(下标终)环境中培养,三天后观察结果,如未见布氏菌生长,可按上法再倾斜,使血液涂在琼脂斜面上,继续培养,每隔一天观察一次,如有可疑布鲁氏菌落,可用铂金耳勾出接种到琼脂试管培基,获得纯培养,进一步作布氏菌鉴定,血培养二十天仍不出菌,可定为阴性。
A1.1.2 接种未受精鸡卵法:取新鲜鸡蛋两个,把鸡蛋放在固定架上,锐端向上,以碘酒和酒精依次消毒蛋壳,用眼科手术刀在顶部穿一小孔,用三厘米长注射针头将被检血液徐徐注入卵黄中,每个鸡蛋接种血液0.2mL,立即用灭菌石蜡将孔密封,置37℃温箱中培养,五天后把接种血液的鸡蛋无菌打开,用灭菌的毛细管把接种血液部分的卵黄及蛋清吸出0.5~0.6mL,接种2~3支斜面培养基上,置37℃培养,2~3天观察一次,15天仍不见可疑菌落生长,定为阴性。
A1.2 骨髓培养
用灭菌的导尿管将尿液导出放入灭菌容器中,为浓缩细菌,提高检出率,可在尿液中加入1%~3%的高价布鲁氏菌免疫血清,混合后,置37℃温箱2h,高速离心沉淀,取沉淀物0.5mL接种在选择性培基上培养,或注射豚鼠,用生物学法分离布鲁氏菌。
A1.3 其他病原材料培养
由乳,脑脊液,关节液和滑囊液分离布鲁氏菌,将液体标本无菌地接种到琼脂斜面上,或培养平板上,涂布于培基表面,参照血培养法观察结果,15天仍无可疑菌生长,定为阴性。
A1.4 生物学分离布鲁氏菌法
为了提高对布鲁氏菌的检出率和从污染的材料中分离布鲁氏菌,将被检材料(固体标本加灭菌的生理盐水研碾成浆液态)经皮下或腹腔注射豚鼠或小白鼠,豚鼠接种1mL,小鼠接种0.5mL,接种豚鼠,即可观察血清变态反应情况,又可作细菌分离培养,小鼠感染后二十天解剖取脏器培养,豚鼠接种后三十天解剖取脏器培养。
A2 特异性血清学检查
A2.1 平板凝集试验(PAT)
A2.1.1 器材及试剂
赫德逊氏凹玻板或一块清洁无油脂玻璃板,平板凝集抗原,被检血清,已知阴性和阳性血清,0.1mL吸管或微量加样器,牙签或细铁丝。
A2.1.2 操作方法
A2.1.2.1 备方形洁净的玻璃板,划成25个方格(或更多),横数5格,纵数5格,第一列各格写下血清号码。
A2.1.2.2 用0.1mL吸管按下列剂量加受检血清于任何一行(横格)的各格中:第一格0.08mL,第二格0.04mL,第三格0.02mL,第四格0.01mL。
A2.1.2.3 加平板凝集抗原0.03mL于各血清格中,用牙签或细铁丝混合,由血清量最小的格混起,每份血清用一根牙签混合即可,用后烧毁,若用细铁丝混合时,每份血清混合后用酒精棉球擦净,然后再用作另一份血清。
A2.1.2.4 混匀后将玻璃板置于酒精灯火焰或凝集反应箱上,均匀加温,使其达到30℃左右,5min内记录反应结果。
A2.1.2.5 每次试验用阴、阳性血清各1份作对照。
A2.1.2.6 按下列标准用加号记录反应强度:
++++:出现大的凝集片或小的粒状物,液体完全透明,100%凝集。
+++:有明显的凝集片,液体几乎完全透明,75%凝集。
++:有可见的凝集片,液体不甚透明,50%凝集。
+:液体混浊,只有少量粒状物,25%凝集。
-:液体均匀混浊 ......
布鲁氏菌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GB 15988-1995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人群布鲁氏菌病(简称布病)的诊断和疫区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医疗、卫生防疫机构。
2 术语
皮肤过敏试验:
受布氏菌感染后,再受到布氏菌过敏原刺激,皮肤出现的迟发型过敏反应。
布病疫区:
凡有新病人发生,或有疫畜检出的自然村(屯)或畜牧场(队)均视为布病疫区。
检疫:
用特异性的血清学,皮肤试验,分离细菌等方法对人畜布病的检查。
淘汰:
对查出的阳性畜进行屠宰处理。
3 布病诊断
布病是一种严重地危害人民健康和畜牧业发展的人畜共患的传染病,染疫的家畜是人和畜间布病的主要传染源。
3.1 流行病学:发病前病人与家畜或畜产品,布氏菌培养物有密切接触史,或生活在疫区的居民,或与菌苗生产、使用和研究有密切关系者。
3.2 临床表现:出现持续数日乃至数周发热(包括低热),多汗,肌肉和关节酸疼,乏力,兼或肝、脾、淋巴结和睾丸肿大等可疑症状及体征。
3.3 实验室检查:布病玻片或虎红平板凝集反应阳性或可疑,或皮肤过敏试验后24、48h分别观察1次,皮肤红肿浸润范围有一次在2.0cm×2.0cm及以上(或4.0cm(上标始)2(上标终)以上)。
3.4 分离细菌:从病人血液、骨髓、其他体液及排泄物中分离到布氏菌。
3.5 血清学检查:标准试管凝集试验(SAT)滴度为1∶100及以上;对半年内有布氏菌苗接种史者,SAT滴度虽达1∶100及以上,过2~4周后应再检查,滴度升高4倍及以上;或用补体结合试验(CFT)检查,CFT滴度1∶10及以上;抗人免疫球蛋白实验(Coomb's)滴度1∶400及以上。
疑似病例:具备3.1、3.2和3.3者。
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加3.4或3.5中任何一种方法阳性者。
4 疫区处理原则
4.1 核实诊断:对确诊的病人应依据流行病学资料,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结果进行核实诊断。
4.2 检疫和淘汰处理疫畜:对疫区内全部羊,牛和猪用血清学方法进行检疫,检疫后1个月再检一次。凡检出的阳性家畜均应立即屠宰(或隔离饲养)。至少在一年内停止向外调运牛、羊、猪。畜产品均应在原地存放和消毒,暂不外运。
4.3 消毒:被病畜的流产物污染的场地、用具、圈舍及尚未食用的奶制品均应进行消毒处理。
4.4 免疫:经两次检疫呈阴性反应的家畜,以及疫区周围村受威害的畜群,应连续3年以畜用菌苗进行免疫,每年免疫覆盖率不应低于90%。
4.5 临床监测及治疗:对疫区内接触家畜及畜产品的人员进行血清学及皮肤过敏试验,查明人群感染情况,凡确诊的病人均应进行系统治疗。
4.6 宣传教育:对疫区的居民及职业人群进行布病的危害、临床表现及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4.7 疫区处理效果验证:在疫区处理后的第二年始,连续三年对疫区及疫区周围地区进行验证,验证方法按照农业部和卫生部共同制定的《布病疫区控制考核标准》的要求进行。
附录A
布鲁氏菌病诊断的特异性实验室检查技术
(补充件)
A1 从可疑布病患者分离布鲁氏菌
A1.1 血培养
A1.1.1 双相培养基培养:无菌从可疑病人静脉取血液4~5mL,在酒精灯火焰附近将血液注入5~6支含双相培养基的中试管内,或2~4只含双相培基烧瓶中,轻轻混合倾斜,使被检血液分布在琼脂斜面上,置37℃温箱培养,如果怀疑病人是牛种布鲁氏菌感染时,应有一半标本置CO(下标始)2(下标终)环境中培养,三天后观察结果,如未见布氏菌生长,可按上法再倾斜,使血液涂在琼脂斜面上,继续培养,每隔一天观察一次,如有可疑布鲁氏菌落,可用铂金耳勾出接种到琼脂试管培基,获得纯培养,进一步作布氏菌鉴定,血培养二十天仍不出菌,可定为阴性。
A1.1.2 接种未受精鸡卵法:取新鲜鸡蛋两个,把鸡蛋放在固定架上,锐端向上,以碘酒和酒精依次消毒蛋壳,用眼科手术刀在顶部穿一小孔,用三厘米长注射针头将被检血液徐徐注入卵黄中,每个鸡蛋接种血液0.2mL,立即用灭菌石蜡将孔密封,置37℃温箱中培养,五天后把接种血液的鸡蛋无菌打开,用灭菌的毛细管把接种血液部分的卵黄及蛋清吸出0.5~0.6mL,接种2~3支斜面培养基上,置37℃培养,2~3天观察一次,15天仍不见可疑菌落生长,定为阴性。
A1.2 骨髓培养
用灭菌的导尿管将尿液导出放入灭菌容器中,为浓缩细菌,提高检出率,可在尿液中加入1%~3%的高价布鲁氏菌免疫血清,混合后,置37℃温箱2h,高速离心沉淀,取沉淀物0.5mL接种在选择性培基上培养,或注射豚鼠,用生物学法分离布鲁氏菌。
A1.3 其他病原材料培养
由乳,脑脊液,关节液和滑囊液分离布鲁氏菌,将液体标本无菌地接种到琼脂斜面上,或培养平板上,涂布于培基表面,参照血培养法观察结果,15天仍无可疑菌生长,定为阴性。
A1.4 生物学分离布鲁氏菌法
为了提高对布鲁氏菌的检出率和从污染的材料中分离布鲁氏菌,将被检材料(固体标本加灭菌的生理盐水研碾成浆液态)经皮下或腹腔注射豚鼠或小白鼠,豚鼠接种1mL,小鼠接种0.5mL,接种豚鼠,即可观察血清变态反应情况,又可作细菌分离培养,小鼠感染后二十天解剖取脏器培养,豚鼠接种后三十天解剖取脏器培养。
A2 特异性血清学检查
A2.1 平板凝集试验(PAT)
A2.1.1 器材及试剂
赫德逊氏凹玻板或一块清洁无油脂玻璃板,平板凝集抗原,被检血清,已知阴性和阳性血清,0.1mL吸管或微量加样器,牙签或细铁丝。
A2.1.2 操作方法
A2.1.2.1 备方形洁净的玻璃板,划成25个方格(或更多),横数5格,纵数5格,第一列各格写下血清号码。
A2.1.2.2 用0.1mL吸管按下列剂量加受检血清于任何一行(横格)的各格中:第一格0.08mL,第二格0.04mL,第三格0.02mL,第四格0.01mL。
A2.1.2.3 加平板凝集抗原0.03mL于各血清格中,用牙签或细铁丝混合,由血清量最小的格混起,每份血清用一根牙签混合即可,用后烧毁,若用细铁丝混合时,每份血清混合后用酒精棉球擦净,然后再用作另一份血清。
A2.1.2.4 混匀后将玻璃板置于酒精灯火焰或凝集反应箱上,均匀加温,使其达到30℃左右,5min内记录反应结果。
A2.1.2.5 每次试验用阴、阳性血清各1份作对照。
A2.1.2.6 按下列标准用加号记录反应强度:
++++:出现大的凝集片或小的粒状物,液体完全透明,100%凝集。
+++:有明显的凝集片,液体几乎完全透明,75%凝集。
++:有可见的凝集片,液体不甚透明,50%凝集。
+:液体混浊,只有少量粒状物,25%凝集。
-:液体均匀混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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