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 抓住源头突出重点
本报讯 近日,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做出部署,全面开展整顿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专项行动。该局坚持整顿与规范相结合,围绕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4个环节,突出重点品种和重点地区,严格准入管理,强化日常监管,打击违法犯罪,查处失职渎职,推动行业自律,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一是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环节的监管,打击虚假申报行为。规范药品注册申报秩序,严厉查处申报资料弄虚作假行为。清理和规范药品生产批准文号,组织对药品生产批准文号进行重新登记。严把产品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药品质量。加强对原辅料合法来源、说明书和标签内容的审查。严格医疗器械产品的审批要求,加强医疗器械产品在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临床研究评价、产品说明书等重点环节的审批。加强对药品研究机构的监督,依法查处研发过程中各种不规范甚至造假的行为。
二是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环节的监管,整顿和规范药品生产环节秩序。以原辅料购入、质量检验、从业人员资质和企业质量管理责任落实情况为主要内容,全面检查企业执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的情况。加大对未经批准擅自配制制剂的打击力度。组织检查医疗器械生产情况,对企业是否符合开办条件和质量体系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组织调查医疗器械委托生产情况。
三是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环节的监管,规范药品经营主体行为。全面检查药品经营企业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的情况,重点检查企业进货渠道和购销记录,依法查处违规经营行为。组织清理药品经营主体资格,坚决打击药品批发企业出租、出借经营许可证和其他批准证明文件行为,打击药品零售企业出租、出借柜台行为。继续治理“一药多名”,深入开展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的专项检查。加大抽验力度,重点是那些发布违法广告、群众投诉多和有质量隐患的药品和医疗器械。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把“两网”建设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相结合,使农村药品供应网和监督网覆盖率不断提高,运行质量得到保障。
四是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的监管,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推进医疗机构药品规范管理,规范医疗机构处方行为。完善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制度。加强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加强对进口医疗器械的监督。规范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械行为。
五是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监管,整顿和规范药品广告市场秩序。严格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制度,提高审批透明度。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监测力度。完善违法广告公告制度。定期公布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发布情况,对那些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产品和生产、经营企业,要有针对地加大产品抽验和监督检查力度。
医药经济报2006年 第121期, 百拇医药(驻地 梁志刚)
一是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环节的监管,打击虚假申报行为。规范药品注册申报秩序,严厉查处申报资料弄虚作假行为。清理和规范药品生产批准文号,组织对药品生产批准文号进行重新登记。严把产品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药品质量。加强对原辅料合法来源、说明书和标签内容的审查。严格医疗器械产品的审批要求,加强医疗器械产品在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临床研究评价、产品说明书等重点环节的审批。加强对药品研究机构的监督,依法查处研发过程中各种不规范甚至造假的行为。
二是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环节的监管,整顿和规范药品生产环节秩序。以原辅料购入、质量检验、从业人员资质和企业质量管理责任落实情况为主要内容,全面检查企业执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的情况。加大对未经批准擅自配制制剂的打击力度。组织检查医疗器械生产情况,对企业是否符合开办条件和质量体系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组织调查医疗器械委托生产情况。
三是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环节的监管,规范药品经营主体行为。全面检查药品经营企业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的情况,重点检查企业进货渠道和购销记录,依法查处违规经营行为。组织清理药品经营主体资格,坚决打击药品批发企业出租、出借经营许可证和其他批准证明文件行为,打击药品零售企业出租、出借柜台行为。继续治理“一药多名”,深入开展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的专项检查。加大抽验力度,重点是那些发布违法广告、群众投诉多和有质量隐患的药品和医疗器械。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把“两网”建设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相结合,使农村药品供应网和监督网覆盖率不断提高,运行质量得到保障。
四是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的监管,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推进医疗机构药品规范管理,规范医疗机构处方行为。完善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制度。加强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加强对进口医疗器械的监督。规范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械行为。
五是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监管,整顿和规范药品广告市场秩序。严格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制度,提高审批透明度。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监测力度。完善违法广告公告制度。定期公布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发布情况,对那些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产品和生产、经营企业,要有针对地加大产品抽验和监督检查力度。
医药经济报2006年 第121期, 百拇医药(驻地 梁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