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三精股改方案维持不变
本报讯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10月16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06年9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等媒体披露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非流通股股东通过走访机构投资者、热线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沟通。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在汇集了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后,根据其实际情况,决定维持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不变。
根据股改方案,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三精制药流通股股份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现金对价人民币23.65元,相当于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送2.2股(以非流通股东的董事会召集日9月20日的60日均价10.75元计算)。在该对价水平下,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给流通股股东的现金总额为230,184,255.68元。
(佳文), 百拇医药
根据股改方案,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三精制药流通股股份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现金对价人民币23.65元,相当于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送2.2股(以非流通股东的董事会召集日9月20日的60日均价10.75元计算)。在该对价水平下,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给流通股股东的现金总额为230,184,255.68元。
(佳文),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