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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会审 公正执法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0月30日 《医药经济报》 2006年第124期(总第2379期 2006.10.30)
     湖南药监系统推广案件集体会审制,有效杜绝人情案、关系案

    今年3月11日,湖南省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查获武冈市人民医院使用从无证氧厂购进医用氧的情况后,发现该院自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3月10日,一直都是从武冈市新兴氧气供应站购进医用氧,共计2164瓶,购入金额为10.5万元。事发后,氧气供应站业主四处托人拉关系、走门路,先后找到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执法部门负责人说情,要求从轻处罚或减免处罚。无论是局主要领导还是分管领导都拒绝说:“我们药监执法,任何个人无权表态,大小案件一律通过案审会集体定案。”不久,此案经局案审会审议,从扶持残疾人经营的实际出发,决定从轻处罚,最后下达了罚款7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作为行政执法部门,老百姓最痛恨的就是执法不廉、办案不公。为切实解决这一问题,湖南省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率先在全省系统推行案件集体会审制度,得到了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纠风办、纪检委等部门的肯定,并得以在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推广。

    该局推行的案件集体会审制度规定,案件办理由各业务科室、稽查办承办,调查取证终结后,交政策法规部门审查把关,最后交案审委员会定案。案审委员会由局长、分管局长、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法规科长、业务科长、药检所长、案件承办人员等组成。对违法相对人的处罚,公民50元以上、法人及其他组织1000元以上的,必须进入一般程序。凡一般程序案件必须经案审委员会集体讨论研究决定,任何部门任何个人都无权私自定案。对确需变更处罚决定的,必须经案审会重新讨论研究决定。案审会形成的会审决定由法规科当场送呈案审会主持人审阅,经其签名后当场逐一转呈其他案审会成员签名。《案件集体会审制度》规定,案审委员会成员应模范遵守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不得收受涉案当事人的任何利益和好处,在案审会议上,不得讲“人情话”、“关系话”。凡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者,一经发现,依法依纪严肃处理。2001年,该局实行案件会审制度的第一年,案件纠正率达50%,随着办案水平的不断提高,这一指标在逐渐下降。现在,随着在实战中的演练及不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他们力求做到不办案则已,办就办成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的铁案。

    该局实行案件办、审、定之间的相互监督、相互约束、共同把关,不仅保证了执法办案的严肃性、公正性,有效杜绝了人情案、关系案,还弱化了个人权力,强化了集体的权威,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了执法腐败。建局5年来,市县两级药品监管部门共办理药品、器械案件12850起,无一例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迄今为止,市、县两级信访、监察、纪检部门也从未接到一起反映药监执法人员徇私枉法的举报投诉案件,该局连续两年在全省组织的执法检查评比中名列前茅,连续3年被省局评为先进单位。

    医药经济报2006年 第124期, 百拇医药(刘克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