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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药品目录》增列四种药材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1月1日 《医药经济报》 2006年第125期(总第2380期 2006.11.01)
     本报讯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海关总署于10月23日联合发布公告,对《进口药品目录》调整,增列乳香、没药、血竭、芦荟4种药材。

    公告称,自2006年11月1日起,进口上述4种药材,海关凭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授权部门签发的加盖“×××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登记备案专用章”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及其他有关单证办理报关验放手续。

    同时,此次调整将加纳籽、车前子壳粉、育亨宾皮从“其他主要用作药料的鲜或干的植物”(商品编码12119039 99)中划出,将商品编码调整为12119039 92。自2006年11月1日起,进口上述3种产品海关不再验核《进口药品通关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海关总署于2003年12月30日发布第9号公告,制定了《进口药品目录》;2005年12月31日发布《关于进口药材登记备案等有关事宜的公告》,在原《进口药品目录》中增加部分商品编码。

    医药经济报2006年 第125期, http://www.100md.com(王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