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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东方医院声明“人体试验”属诽谤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1月3日 《医药经济报》 2006年第126期(总第2381期 2006.11.03)
     本报讯 10月30日,上海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以下简称东方医院)就被疑在3位患者身上进行心脏移植人体试验一事,授权该院法律顾问发表声明,称上述说法并非客观事实,而是人为诽谤,该院将保留进一步追究诽谤者法律责任的权力。

    10月20日,有媒体报道称:东方医院从2003年开始,与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合作进行了3起器官移植手术,其中疑云重重。下岗女工陈凤英因听医生说不换心脏活不了3个月,而且又是免费,便接受了手术,最后死于手术台上;江苏农妇徐小平,免费移植心脏后存活至今,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只能靠医院供养,随时配合院方宣传;13岁男孩周易清付巨额费用装上人工心脏,并做了“干细胞移植”,但此后15个月再没走出过东方医院。而且,在徐小平术后,东方医院与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之间还发生了知识产权纠纷。该报道引起了各界的广泛关注。

    30日,东方医院发表声明称报道严重失实。声明表示,患者陈凤英的心脏移植手术完全按照医疗常规检查、治疗,不存在任何夸大病情、误导家属的违规操作,目前此事已在法律诉讼程序之中。徐小平的心脏移植手术,系东方医院和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于2003年7月24日在镇江合作完成,该患者目前可以胜任全部家务劳动和一般体力劳动,按照术前约定,东方医院和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各自申报科研成果,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周易清人工心脏植入手术后一年零三个月,因心功能无法恢复而行心脏移植,最后因脑功能障碍死亡,整个诊疗过程均有详细记录。以上3位患者的手术过程均有录像和图片资料。

    东方医院认为,此事是该院一职工为泄私愤编造的谎言,企图诽谤和诋毁医院声誉。(谈云)

    医药经济报2006年 医院周刊第41期,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