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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医酿恶果——婴儿降生 产妇去世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1月13日 《中国医药报》 2006.11.13
     一女子非法行医为人接生,造成孕妇死亡。11月7日,上海市嘉定区法院判处被告人熊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03年9月,没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熊某在上海市嘉定区租房开设私人诊所非法行医。今年3月30日中午,孕妇彭某来到该诊所,要求熊为其接生。熊某通过检查,认为彭属于正常产妇。下午三点,为加快分娩速度,熊使用葡萄糖加缩宫素给彭静脉滴注。两个小时后,彭产下一个正常的男婴,但彭某发生出血现象。熊某又为彭注射缩宫素,但彭仍然出血不止,并出现休克。

    熊某顿感情况危急,遂让彭的亲属将彭送到医院抢救,但彭某不幸于当日晚九点多死亡。经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彭某系子宫体下段裂伤致失血性休克死亡。彭某亲属经向有关专家咨询得知,彭某产后大出血,正是由于熊某为其使用了过量缩宫素所致。

    当日21时许,熊某被带至派出所进行调查询问时,如实交代了上述情节。其后,熊某的家属和被害人彭某的家属达成民事赔偿协议,赔偿被害人家属68000元。

    7月18日,检察机关以被告人熊某犯非法行医罪为由,向法院提起公诉,要求追求熊某的刑事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熊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依法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鉴于被告人熊某的犯罪行为主观恶性不深,归案后能自愿认罪,认识到自己的行为给被害人家属造成的危害,并作了相应赔偿,法院在量刑时对其予以减轻处罚。

    《新闻晚报》2006.11.8,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