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用药目录”即将到来
作为医改的重要内容之一,关于社区卫生服务改革的任何风吹草动都将牵动业界人士敏感的神经。目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药物目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正在卫生部官方网站上征求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等相关单位和部门的意见,虽然我们无法预计正式文件的下达时间,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一举措将对业界产生深远的影响。
官方:
意在指导社区用药
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官方网站上,记者看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为此特意发出了“国中医药医函〔2006〕74号文件”,并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局、卫生厅局中医处传达消息,同时注明了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记者由此找到了联系人之一吴凯。
吴凯告诉记者,规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用药范围是为了指导社区用药。有些大病,比如心脑血管疾病等,其治疗药物只能在大医院使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职能决定其只能做一些小病的处理,使用常规的治疗药物即可。
由此记者联想到,医改一直强调“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的思路,此次对社区用药加以规范,是否是将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治疗项目加以区分呢?
对于这种理解,吴凯持肯定态度。而关于正式文件的出台日期,他表示“还需要一段时间,因为要与卫生部联合发文”,“如果一定要给出一个期限,大约会在今明两年内”。他的解释虽然有些模糊,但足以看出有关部门制定该目录的良苦用心。
专家:
适当设置过渡期
就《征求意见稿》的出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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