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提高新农合补偿比例
本报讯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2007年即将实行的新农合方案,宁夏乡镇卫生院、县级医疗机构的补偿比例将分别提高10个百分点,即乡镇卫生院补偿比例北部平原地区升为50%、南部山区升为55%;县级医疗机构补偿比例北部平原地区升为45%、南部山区升为50%。
宁夏区相关负责人郑小明介绍,此次新确定的补偿比例是宁夏开展新农合3年多来逐步摸索、完善而确定的,补偿比例过高,配套资金就会不够用;补偿比例过低,资金就会出现沉淀,农民难以得到实惠。
据悉,新方案是为2007年宁夏全面启动新农合而制定的。继在11个县(市、区)开展新农合后,宁夏海原县、西吉县、惠农区等7个县(区)的新农合将于2007年启动。(曹健), http://www.100md.com
宁夏区相关负责人郑小明介绍,此次新确定的补偿比例是宁夏开展新农合3年多来逐步摸索、完善而确定的,补偿比例过高,配套资金就会不够用;补偿比例过低,资金就会出现沉淀,农民难以得到实惠。
据悉,新方案是为2007年宁夏全面启动新农合而制定的。继在11个县(市、区)开展新农合后,宁夏海原县、西吉县、惠农区等7个县(区)的新农合将于2007年启动。(曹健),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