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用药目录”即将到来
作为医改的重要内容之一,关于社区卫生服务改革的任何风吹草动都将牵动业界人士敏感的神经。
目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药物目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正在卫生部官方网站上征求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等相关单位和部门的意见,虽然我们无法预计正式文件的下达时间,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一举措将对业界产生深远的影响。
官方:
意在指导社区用药
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官方网站上,记者看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为此特意发出了“国中医药医函〔2006〕74号文件”,并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局、卫生厅局中医处传达消息,同时注明了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记者由此找到了联系人之一吴凯。
吴凯告诉记者,规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用药范围是为了指导社区用药。有些大病,比如心脑血管疾病等,其治疗药物只能在大医院使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职能决定其只能做一些小病的处理,使用常规的治疗药物即可。
, 百拇医药
由此记者联想到,医改一直强调“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的思路,此次对社区用药加以规范,是否是将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治疗项目加以区分呢?
对于这种理解,吴凯持肯定态度。而关于正式文件的出台日期,他表示“还需要一段时间,因为要与卫生部联合发文”,“如果一定要给出一个期限,大约会在今明两年内”。他的解释虽然有些模糊,但足以看出有关部门制定该目录的良苦用心。
专家:
适当设置过渡期
就《征求意见稿》的出炉,记者采访了上海交通大学教授、社区问题专家鲍勇,他首先肯定了《征求意见稿》的积极作用,但同时指出了其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鲍勇担心,如果社区基本用药被限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可能会因药物不够丰富而流失患者,使得生存状况本来就不太好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今后的日子会更加难过。”另一方面,长此以往,患者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信任度还可能下降,无论是大病、小病都往大医院跑,这样并不能实现“大病进医院,小病进社区”的初衷。
, 百拇医药
为此鲍勇提出,要改变社区尴尬的现实处境,需要政策的扶持和引导。他认为,要兼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发展前景和“大病进医院,小病进社区”这两点,如果一定要对社区用药加以限定,建议适当设置一个过渡期。
“设置过渡期的方法有两种:其一,先确定《社区病种目录》,当《社区病种目录》实施成熟后,在此基础上制定《社区基本药物目录》;其二,各地的做法不能搞一刀切,在保证《基本药物目录》的前提下,允许各地根据不同情况加以灵活变通。如果全国一刀切,一些规模较大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可能就此遭遇相当大的影响,因为部分规模较大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相当于一家中等规模的医院,其门诊量相当大,病种也多;其次,东西部地区的患者常见病种不同,用药也有所区别,一刀切的做法显然不适应这一特点。”鲍勇表示。
社区:
不宜限得过死
既然是《征求意见稿》,换句话说,还有商量的余地,在这个紧要关头,社区的态度就显得尤为重要。记者找到上海、厦门、广州等地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做了一些了解,他们大都认为,社区用药不宜限得过死。
, 百拇医药
福建省厦门市厦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吴前辉虽然事先未知晓此事,但他对记者表达了强烈的忧虑。他认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连很多的基本病种都做不全,在这样的情况下再加以用药限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可能就‘没病可治’了。”
应当说,吴前辉的担心与鲍勇是相同的。吴前辉告诉记者,他所在的社区中心虽然规模不大,但门诊流量非常大,竞争实力在辖区内的医疗机构中是比较强的。据他介绍,周边地区2万多人口,共拥有4家综合性医院,他们在4家综合性医院的竞争中能够争取到十几万人次/年的门诊量,“如果基本用药被限定了,对我们的影响肯定很大。”
此外,以《征求意见稿》中提到的社区中心、卫生服务站使用的中成药、化学药物品种为例,规定社区中心使用中成药品种为155种,化学药物243种,卫生服务站使用中成药品种83种,化学药物132种。虽然目录中药品名称均为通用名,品种统计不包含同一药品的不同剂型和规格,但吴前辉表示:“这远不能适应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需求。我们社区的常用药已达上千种,仅是中成药就有500种之多。”他还告诉记者:“我们没有住院部,只做门诊,但也需要大量的常用药,如果限定太死,我们能做的事就很少了。”
, 百拇医药
应该肯定,《征求意见稿》是“大病进医院,小病进社区”医改构想的延续,是向更先进、更有秩序的医疗模式迈进的标志,但有关专家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负责人的担忧也是有道理的。在这其中是否能找到平衡点,是医改能否在社区收获成果和政策能否长远实施的关键所在。
记者手记
角逐新剧又将开演
■王军
事实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药物目录(征求意见稿)》除了在医改方面带来重大影响外,还与药企的经济利益有间接的关联,并将给药企带来一系列的经营变化。
不过,有意思的是,记者在采访企业时,竟然没有一家企业获悉《征求意见稿》的出炉,多数都以为记者所指的是于更早前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颁布的《第一批定点生产的城市社区、农村基本用药目录》。但是,从事后的反映来看,企业并非对此漠不关心。
, http://www.100md.com
以广州一家生产中的药厂家为例,其主管销售的副总经理在得知此消息后只对记者抛下一句“真有此事?我马上去了解一下”之后立即挂断了电话。一个多小时过去了,他主动拨通记者手机,第一句话就是:“这回不是你采访我,而是我请教你了!”接下来,他向记者详细询问了关于《征求意见稿》的情况,包括其原始用意、目前进展及社区反应等。尔后,他又扔下一句:“我马上通知总经理,看来我们要采取行动了!”之后再次匆匆挂断电话。
正如我们所看到的那样,有一部分药企(特别是药品生产企业)一直致力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终端输出,对他们来说,社区终端是很大一块销售终端,如果《征求意见稿》限定了用药品种,同时剔除了其生产的品种,其损失不言自明。也正因为这样,上文所提到的那家企业负责销售的副总经理才会说“我们要采取行动”。
就记者的观点来看,《征求意见稿》从表面上看虽然间接影响到企业,使其失去或者削弱其在社区终端的力量,但真正由此引发的变化并非量的改变,而是形式的改变。换句话说,企业的销售总量也许并不会因此受到太多的影响,但其销售模式或将发生重大转变。
因为,按照《征求意见稿》的基本思路,是要实现“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那么,那些未列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物基本目录》的品种有可能会在大医院获得更大的销量,增加的这部分销售量理论上应当等于其原本在社区的销售量。尽管如此,企业的经营策略一定要做相应的调整,否则,其在社区终端损失的这部分市场份额,必定会被其他药品品种所替代。
从这个角度而言,《征求意见稿》对企业特别是药品生产企业最大的影响就在于部分市场份额的再分配,或者说是局部市场格局的重新建立,也可以说是产生了一部分市场空间,等待企业进行新的竞争和角逐。因此,在《征求意见稿》正式出台后,我们不难看到很多企业都会“采取行动”,一部角逐新剧,又将上演。, http://www.100md.com
目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药物目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正在卫生部官方网站上征求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等相关单位和部门的意见,虽然我们无法预计正式文件的下达时间,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一举措将对业界产生深远的影响。
官方:
意在指导社区用药
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官方网站上,记者看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为此特意发出了“国中医药医函〔2006〕74号文件”,并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局、卫生厅局中医处传达消息,同时注明了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记者由此找到了联系人之一吴凯。
吴凯告诉记者,规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用药范围是为了指导社区用药。有些大病,比如心脑血管疾病等,其治疗药物只能在大医院使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职能决定其只能做一些小病的处理,使用常规的治疗药物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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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记者联想到,医改一直强调“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的思路,此次对社区用药加以规范,是否是将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治疗项目加以区分呢?
对于这种理解,吴凯持肯定态度。而关于正式文件的出台日期,他表示“还需要一段时间,因为要与卫生部联合发文”,“如果一定要给出一个期限,大约会在今明两年内”。他的解释虽然有些模糊,但足以看出有关部门制定该目录的良苦用心。
专家:
适当设置过渡期
就《征求意见稿》的出炉,记者采访了上海交通大学教授、社区问题专家鲍勇,他首先肯定了《征求意见稿》的积极作用,但同时指出了其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鲍勇担心,如果社区基本用药被限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可能会因药物不够丰富而流失患者,使得生存状况本来就不太好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今后的日子会更加难过。”另一方面,长此以往,患者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信任度还可能下降,无论是大病、小病都往大医院跑,这样并不能实现“大病进医院,小病进社区”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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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鲍勇提出,要改变社区尴尬的现实处境,需要政策的扶持和引导。他认为,要兼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发展前景和“大病进医院,小病进社区”这两点,如果一定要对社区用药加以限定,建议适当设置一个过渡期。
“设置过渡期的方法有两种:其一,先确定《社区病种目录》,当《社区病种目录》实施成熟后,在此基础上制定《社区基本药物目录》;其二,各地的做法不能搞一刀切,在保证《基本药物目录》的前提下,允许各地根据不同情况加以灵活变通。如果全国一刀切,一些规模较大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可能就此遭遇相当大的影响,因为部分规模较大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相当于一家中等规模的医院,其门诊量相当大,病种也多;其次,东西部地区的患者常见病种不同,用药也有所区别,一刀切的做法显然不适应这一特点。”鲍勇表示。
社区:
不宜限得过死
既然是《征求意见稿》,换句话说,还有商量的余地,在这个紧要关头,社区的态度就显得尤为重要。记者找到上海、厦门、广州等地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做了一些了解,他们大都认为,社区用药不宜限得过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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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厦门市厦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吴前辉虽然事先未知晓此事,但他对记者表达了强烈的忧虑。他认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连很多的基本病种都做不全,在这样的情况下再加以用药限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可能就‘没病可治’了。”
应当说,吴前辉的担心与鲍勇是相同的。吴前辉告诉记者,他所在的社区中心虽然规模不大,但门诊流量非常大,竞争实力在辖区内的医疗机构中是比较强的。据他介绍,周边地区2万多人口,共拥有4家综合性医院,他们在4家综合性医院的竞争中能够争取到十几万人次/年的门诊量,“如果基本用药被限定了,对我们的影响肯定很大。”
此外,以《征求意见稿》中提到的社区中心、卫生服务站使用的中成药、化学药物品种为例,规定社区中心使用中成药品种为155种,化学药物243种,卫生服务站使用中成药品种83种,化学药物132种。虽然目录中药品名称均为通用名,品种统计不包含同一药品的不同剂型和规格,但吴前辉表示:“这远不能适应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需求。我们社区的常用药已达上千种,仅是中成药就有500种之多。”他还告诉记者:“我们没有住院部,只做门诊,但也需要大量的常用药,如果限定太死,我们能做的事就很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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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肯定,《征求意见稿》是“大病进医院,小病进社区”医改构想的延续,是向更先进、更有秩序的医疗模式迈进的标志,但有关专家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负责人的担忧也是有道理的。在这其中是否能找到平衡点,是医改能否在社区收获成果和政策能否长远实施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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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军
事实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药物目录(征求意见稿)》除了在医改方面带来重大影响外,还与药企的经济利益有间接的关联,并将给药企带来一系列的经营变化。
不过,有意思的是,记者在采访企业时,竟然没有一家企业获悉《征求意见稿》的出炉,多数都以为记者所指的是于更早前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颁布的《第一批定点生产的城市社区、农村基本用药目录》。但是,从事后的反映来看,企业并非对此漠不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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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我们所看到的那样,有一部分药企(特别是药品生产企业)一直致力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终端输出,对他们来说,社区终端是很大一块销售终端,如果《征求意见稿》限定了用药品种,同时剔除了其生产的品种,其损失不言自明。也正因为这样,上文所提到的那家企业负责销售的副总经理才会说“我们要采取行动”。
就记者的观点来看,《征求意见稿》从表面上看虽然间接影响到企业,使其失去或者削弱其在社区终端的力量,但真正由此引发的变化并非量的改变,而是形式的改变。换句话说,企业的销售总量也许并不会因此受到太多的影响,但其销售模式或将发生重大转变。
因为,按照《征求意见稿》的基本思路,是要实现“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那么,那些未列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物基本目录》的品种有可能会在大医院获得更大的销量,增加的这部分销售量理论上应当等于其原本在社区的销售量。尽管如此,企业的经营策略一定要做相应的调整,否则,其在社区终端损失的这部分市场份额,必定会被其他药品品种所替代。
从这个角度而言,《征求意见稿》对企业特别是药品生产企业最大的影响就在于部分市场份额的再分配,或者说是局部市场格局的重新建立,也可以说是产生了一部分市场空间,等待企业进行新的竞争和角逐。因此,在《征求意见稿》正式出台后,我们不难看到很多企业都会“采取行动”,一部角逐新剧,又将上演。,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