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药业版 > 药品监督
编号:11317943
莫让医疗机构检验科成为监管盲区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1月18日 《中国医药报》 2006.11.18
     编辑部:

    医疗机构检验科所使用的用于人体诊断的试剂,一直游离于监管部门的视线之外,成为医疗机构药械监管的盲区。

    医疗机构检验科之所以被监管部门所忽视,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监管部门对医疗机构药械进行监督检查,一般以医院药房为主,很少对科室进行检查,何况检验科是一个辅俅舱锒峡剖遥菀妆患喙芩鍪印6羌煅樗褂?br>的诊断试剂不直接向被检验者开出处方、向药房领取药械,属于一种隐性使用的药械,在医院药房没有进出库记录。三是由于医疗机构使用的诊断试剂由检验科作为耗材项目直接购买,并不进入医院的药械采购记录。

    监管不到位,使得医疗机构检验科的诊断试剂存在很多问题。一直以来,医疗机构用于检验的药械采购渠道极不规范,为了追求低成本,有的医疗机构采购普通的化工试剂替代需要严格审批注册的诊断试剂,同时由于医疗机构对诊断试剂缺少严格管理的意识,保管、存储难以到位,容易导致诊断试剂失效、变质,致使提供的检验结果准确率低,给临床诊断造成假象,不利于病情的确诊,延误患者的最佳治疗期。同时,一些用于体内诊断的试剂更容易对人体产生伤害。

    针对以上情况,笔者建议,药品监管部门应采取以下措施对医疗机构检验科的药械进行监管。一是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使行政相对人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二是加大对医疗机构涉药人员的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促使他们作到依法采购、管理、使用药械。三是在监管医疗机构时,要充分了解医院内部改革情况,以便全面掌握其药械采购、管理、使用等环节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便于针对性监管,不留死角。

    云南省罗平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李春林,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