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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用药 远离癌痛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1月20日 《家庭医生报》 2006年第47期(总第1084期 2006.11.20)
     癌痛:不能承受之重

    癌症病人的自觉症状中,以疼痛发生率为最高。据统计,至少有30%-60%的癌症病人伴有不同程度的疼痛,癌痛不仅给病人增加了痛苦,明显地降低了生存质量,而且也不利于疾病的治疗。

    规范止痛的“三阶梯”

    上世纪90年代初,世界卫生组织提出了癌痛的“三阶梯疗法”,并逐渐被全世界广泛接受和推广。实践证明,规范用药能使绝大多数病人摆脱或减轻癌痛。

    根据疼痛程度不同,单独或联合应用止痛药物,由弱到强,逐渐加量。一般从第一阶梯开始,只有当标准的前一阶梯治疗无效时,才开始下一阶梯治疗。也可根据病情直接使用二级或三级止痛。一级止痛药物可分别与二级、三级配合使用。

    一级止痛主要针对轻度癌痛,代表药物有阿司匹林、布洛芬和扶他林等。尤其对骨转移癌病人的疼痛有效。二级止痛主要针对中度癌痛,代表药物有曲马多、可待因和强痛定等。三级止痛主要针对重度癌痛,代表药物如美施康定或美菲康(即吗啡控释片);若不能口服,可经肛门给药。也可选用芬太尼等。

    正确给药的三原则

    口服给药。口服给药不受时间、地点和人员限制,便于应用,可提高病人的生活质量;可将耐受性和生理依赖性减少到最低程度。如不能口服应考虑直肠或皮下给药。

    按时给药。下一次给药应该在前次给药效果消失之前进行。不要等需要时才用,而是有规律地按时用药,以维持有效血药浓度,减少不必要的痛苦,降低机体耐受性和生理依赖性。

    个体化给药。根据每个病人的疼痛程度、既往用药史等情况决定给药级别和剂量,不受所谓的用药“极量”限制(注:一级止痛有“极量”限制),而以达到完全止痛为目的。若随着治疗疼痛好转,也可以逐渐减量和降低级别。, http://www.100md.com(章必成 重庆第三军医大学新桥医院全军肿瘤研究所博士、主治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