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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社区医疗收费制订最高标准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1月20日 《医药经济报》 2006年第133期(总第2388期 2006.11.20)
     本报讯 合肥市物价局、卫生局近日联合下文规定,该市社区医疗执行全市统一的社区医疗服务价格。

    据了解,这次核准的合肥市社区医疗服务价格主要针对一些常见病、多发病的检查诊疗和具有社区特色的医疗服务。对社区医疗收费项目制订了最高标准,各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下浮。具体包括一般医疗服务、一般检查治疗、化验、常规仪器检查、麻醉、理疗康复、社区卫生服务及预防保健、计生服务等8大类63项133个标准,比市级医院价格降低22%。另外,此次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价格,严格执行以实际进价为基础,顺加不超过13%的加价率;从生产企业以含税出厂价直接购进的药品可顺加不超过24.3%的加价率作价销售,但最终售价应低于政府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欣华),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