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纠纷 岂能靠暴力来“医”
在上个月广东省医师协会举行的《医师法》颁布实施7周年座谈会上,医生代表纷纷称,目前“暴力索赔”方式已严重影响医院正常秩序,甚至还衍生出一种专门帮患者家属“讨钱”的新职业……
据中国医师协会最近一次《医患关系调研报告》显示,全国平均每家医院发生医疗纠纷66起;发生患者打砸医院事件5.42起,打伤医师5人。
白衣天使沦为受伤天使
小吴是某三甲医院的急诊室大夫,他给记者讲述了自己应聘到这家医院的“神奇”故事。他告诉记者,自己从小就爱好武术,并获得了武术比赛的冠军,自己能留在这家医院靠的就是这身功夫。
小吴很无奈地说:“科室轮转结束之后,医院决定把我分到急诊室。理由就是那里医患矛盾比较激烈,暴力事件时有发生,我这个武术冠军起码可以‘独挡’一面。”最后他很神秘地告诉记者:“急诊室还有快捷的‘绿色通道’,当血腥暴力事件发生时,医生就从这里‘撤退’。现在医院人手不足,一位医生缺岗,医院运转都会有困难,如果发生暴力事件还不知道几名医生会受伤,所以医院必须采取自保措施。保证医生的安全也是保证医院的正常运转,最终还是为了保证患者看病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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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2月11日,四川大学附属华西医院普外一科科主任李宁教授被一中年女性用不锈钢刀砍伤头部,造成失血性休克。
2004年9月,3天内上海连续发生两起医护人员被殴的严重事件。9月3日,上海市普陀区中心医院一名急诊医生遭人殴打,导致肾挫伤出现血尿;仅隔一天,第二军医大学附属长征医院的一名护士,被前来就诊的醉汉扔出门外,导致手部神经撕拉伤,而上前劝阻的一名内科医生被殴至颈胸部软组织严重挫伤。
2005年8月12日,福建中医学院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戴春福在该院附属的“国医堂”医院坐诊时,被一名患者用刀捅死。
在采访中,某医院给记者出示了一份长达5页的数十位受到过各种威胁的医护人员名单,他们中有的被威胁“不得安宁”,有的被威胁“将付出惨重代价”等等。医护人员,这些曾经被奉为“天使”的一群,如今在矛盾频发、日趋紧张的医患关系中,似乎正越来越沦为可以被辱骂、挥拳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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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纠纷频酿血光之灾
本该成为“命运共同体”的医患之间为什么频酿血光之灾?
造成医患关系紧张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医患之间缺乏理解和信任,不能换位思考。北京市律师协会医疗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陈志华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志华律师均表示,经常有患者来咨询到医院看病的时候,应该做什么准备,为以后打官司留下什么证据。如果去看医生就准备打官司,那还不如不要去。在记者随机采访的10位患者中,有80%的人用摇头给出了答案。
频繁发生的医疗纠纷,也冲击着医生的信心。如今的医院院长们都在告诫医生和护士,要注意患者的权利告知、知情同意,这些本是医患双方的必要沟通,现在听起来却有种警戒的意味。在患者随时准备把医生当成被告,而医生时刻提防眼前的患者成为潜在的原告的大环境下,风靡一时的“冒99%的风险去争取1%的希望”的风险治疗方案已经基本上退出了历史的舞台。现在的医护人员不再愿意承担高风险治疗,尽管他们从医学院毕业时曾宣誓过,为救治病人要勇于承担这些风险。目前医生对于患者的这种不信任感,导致他们采取防卫性的医疗行为,随之而来就是患者感觉治疗效果欠佳而更容易引发医患矛盾,这就使医患双方陷入了更加缺乏信任的恶性循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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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患者花了钱,又没治好病,就将怒气发泄到医生和医疗机构身上,已经成为一种较为普遍的社会心态。发生在福州和四川的恶性事件就是由于这种心态引起的。北京积水潭医院外科主治医生、医学博士熊革认为,纵观最近的诸多医疗纠纷,绝大多数都是由于与患者的预期疗效不相符合所引起的,当治疗效果不理想或产生并发症甚至医疗意外,就产生纠纷,严重的还会施加暴力,酿成血案。但是由于医学发展水平所限,水平再高的医生也难以包治百病,人才和设备再优越的医院也不是保险箱。目前大夫在治疗疾病时,可以估计到的治疗效果只是一个概率(正如现在天气预报的降水概率一样),也就是说,尽管大夫尽心尽力去治疗每一个病人,仍有一定比例的病人由于种种原因达不到满意的治疗效果。
上海第二医科大学附属仁济医院院长范关荣分析,社会保障体系的压力确实越来越集中到医院,现在的口舌和拳脚之争,相当一部分起因于医疗费用。目前的保障体系,不管是社会医疗保险还是商业医疗保险,都不能充分有效地保障普通老百姓的医疗所需。特别是对于下岗职工和农民患者,由此产生的窘境和挫折感更是可想而知。医保水平有限、看病难、看病贵、治疗效果不如意、医疗条件不好、医疗资源配置不合理,老百姓积聚的怨气向惟一可以接触到的渠道发泄出来。有时候,拳头敲打在医生头上,发泄的是对医疗卫生状况的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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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逾越白色雷区
北京宣武医院医患关系办公室跟普通科室一样忙碌,它的作用就是及时解决出现在医院中的医患矛盾,了解医生的工作状态。在那里记者看到,有一位患者很生气地来投诉刚才为自己看病的那位医生,理由是态度生硬。等患者反映完情况,当班医生立即叫来了那位被投诉的医生,医生表示当时由于患者太多,的确态度过于生硬,当场道了歉。听医生这么说,那位患者语气也平缓了很多,一场医患矛盾就这么被平和地解决了。
长期以来,一些人错误地将打砸医院、打骂医生等暴力行为笼统地归结为医患矛盾,认为这仅仅是医患之间的事情,司法部门及其他部门没有介入的必要。如此,施暴者逍遥法外,恶性案件也就屡禁不绝。但2002年就已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明确指出:“以医疗事故为由,寻衅滋事、抢夺病历资料,扰乱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依照《刑法》关于扰乱社会秩序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既然法律已有明确规定,公安部、卫生部也曾联合发文强调,那么面对暴行,有关部门就应立即干预制止并将行凶肇事者绳之以法。随着全社会法制观念的进一步普及,希望这样的恶性事件能够绝迹。
《市场报》 (2006-07-12 第04版), 百拇医药(□ 许黎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