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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乱作为” 预防“不作为” 推行“有作为”——武汉局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成效显著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1月25日 《中国医药报》 2006.11.25
     本报湖北讯 记者罗志报道 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近年来坚决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治理“乱作为”,预防“不作为”,推行“有作为”,用科学的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机制,从制度上落实“权为民所用”,有效保障了群众饮食用药安全。2006年,该局被授予“武汉五一劳动奖状”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04年,该局还曾被湖北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先进单位”称号。2005年被国家人事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授予“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监督“执法权”,治理“乱作为”。

    1999年以来,武汉市药品监管局就探索建立了行政执法责任制,梳理执法依据,并汇编成《执法手册》,人手一册;建立层级监督制度和案件审核办法;层层签订执法责任书,建立执法责任考评体系,通过40多项考核指标进行量化考核。

    “廉政午餐”制度是该局的创新,市局和13个分局均办有食堂,午餐时点名,名单每月公示。一些职工说,这项制度看上去“不近人情”,实际上给了我们拒绝吃请的“尚方宝剑”,免了不少口舌之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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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统计,该局成立7年来,共办理行政审批2万多件,行政处罚近6千件,无一例引起行政复议或诉讼。与6年前相比,2005年全市药品质量抽验不合格率下降了13.7%,医疗器械质量抽验不合格率下降了23.6%。

    湖北同济堂药房有限公司董事长张美华说,我们衡量政府服务有3个标准,一是能否公正客观地处理公务,二是能否高效服务企业,三是干部是否有服务纳税人的心态。这三点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都做到了,而且不是个体行为,是整体行为。

    ■开放“部门权”,预防“不作为”。

    2002年,针对当时假劣药品猖獗而执法人员人手不足的情况,该局推出群众举报奖励制度,至今共兑现举报奖励46起,其中最大一笔奖金额为18640元,累计兑现举报奖金总额达15万余元。2004年,他们又推出“先行退付”制度,至今共退付药款41笔,并据此破获了二十几起假劣药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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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两项制度实行后,民间打假公司的“生意”就少了。2002年之前,有“武汉王海”之称的冯某组建一家公司专事买假索赔,一年有十几万元利润,但在药监部门发动群众打假之后,冯某只得另操他业。

    湖北省政府法制办主任章新生认为,不少干部习惯性地把行政执法权理解成“部门权力”,甚至把执法权用来谋取部门利益,很容易导致“乱作为”和“不作为”,而武汉药监部门激励群众参与的做法,还原了执法权是公共权力的本色,落实了“权为民所用”的原则。

    ■硬化“软法规”,推行“有作为”。

    近年来,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一改以前墨守成规的做法,通过制度创新,把“软法规”变成“硬抓手”。

    一是实行“诚信罚单”制度。凡制售假劣药品的犯罪分子,公告禁止其在一定时间内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至今该局已在中央新闻媒体发布公告2次,公告11人禁止在6至10年内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这一举措有效遏制了那些刑满释放人员重操旧业的想法。二是实施“违法药品强制召回”制度。凡药品质量、包装、标示等存在问题的产品,企业要在公开媒体发布召回公告,拒不执行者,由药监部门发布召回公告。这一制度推行6个月来,12家涉药单位在媒体上已总计发布了12期药品召回公告,已召回的“隐患药品”总计65个批次、21549盒,共13个品种规格。三是建立约谈制度,强化市场主体的首责意识。该局与新开办的企业和一些重点企业签订质量管理责任书,做到“三个必谈”,赠送并宣传《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适时提醒企业避免产生“重营销、轻质量”的现象,谨防类似齐二药假药案件的发生。四是实行监管责任人制度。该局在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的基础上,明确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责任人,使全市所有涉药企业及医疗机构制剂室都确定一名监管责任人,做到责任具体、任务明确。

    武汉远大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谢国范说,这些制度为武汉药品市场筑起了一道“防火墙”,对所有涉药单位构成了压力。药品生产企业更注重产品质量,流通企业更注重规范行为和药品养护,医疗机构更注重进货渠道,药品质量、市场诚信因此也更有保障。,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