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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食品安全需“重典”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1月28日 《中国医药报》 2006.11.28
     当人们尚沉浸在“瘦肉精”事件的阴影中惊魂未定的时候,以苏丹红为“主凶”的“红心鸭蛋”事件让人们再次对饮食的安全问题心存疑惑:为何食品安全事件屡禁不止呢?在目前的条件下怎样才能最大程度地保证群众的饮食安全?

    在当前的形势下,由于包括食品行业在内的诚信体系正在建设之中,食品产业的整体水平无法在短时间内提高到一个令人满意的程度,各地食品安全信息的畅通和共享还未一步到位,因此,笔者认为,在这样的形势和条件下,要最大限度地保证食品安全必须“重典”整治,加大处罚力度,以达到对违法生产经营者的震慑作用。

    首先是“一票否决制”。食品安全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可以在有关法律法规的框架内对造成重大影响的食品企业实行“一票否决制”,即把违法行为主体就此清除出去,永远禁止其在这一行业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其次,加大对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行为的处罚力度。这一点可以参照欧美及香港的做法,在发现问题之后,首先将其企业关闭,一旦查实,则对其充分曝光并实施高额经济处罚,对于无证照的,则让其永久出局,并及时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从而使意图违法生产经营者不敢铤而走险,越“雷池”一步。

    此外,应充分实现各地食品安全信息的畅通和共享。由于目前食品违法违规行为的成本较低,有关部门对其行政处罚力度相对有限,未触及其“筋骨”,因此有些不法者往往在一地被查处后,马上会在异地重操旧业。笔者认为,各地食品安全部门实现充分的信息沟通和共享,可以有效防止食品违法经营者易地违法行为的发生。文/黄久平,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