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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也要定期健康检查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2月2日 《中国医药报》 2006.12.02
     编辑部:

    为了保证药品不受污染,部分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药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办法,以提高直接接触药品的从业人员的体检率,动态、持续地掌握他们的健康状况。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些规定中,受检人员仅限于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直接接触药品的工魅嗽薄J?br>实上,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执法人员直接接触药品的也很多,比如药品稽查人员、药检机构参加抽样的人员以及GMP、GSP认证检查员等。监管部门的执法人员因为工作需要,必须深入药品生产企业的GMP车间,药品经营企业的仓库、营业店堂,医疗机构的药房、药库,直接接触药品检查质量。因此,他们的健康状况对被检查药品的质量也会产生影响。

    为了严格保证药品不受污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也应采取措施,对执法人员开展健康检查管理工作,要求直接接触药品的执法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的,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监督工作。要建立执法人员健康检查制度,明确岗位职责、操作程序、检查项目等相关内容。确定检查人员名单,定期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健康检查合格后才能上岗工作,如果检查不合格,要及时调离并妥善安置。建立健康检查人员档案,包括年度体检汇总表。做到一人一档,并由专人管理。另外,为确保健康检查管理制度有效实施,可以考虑建立科学的考核标准,纳入到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下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考核的体系中。

    江苏省常州市溧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范俊芬,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