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加强生鲜食品监管
本报讯 鉴于本市居民消费的大部分粮食、水果、蔬菜、肉类、水产品、乳制品等来自其他地区,厦门市对生鲜食品的流通管理不断加强。2005年9月1日,厦门市正式实施《厦门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与此同时,有关部门还开发了一套生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系统,可以在工商、质量检验检疫和市场开办单位之间实行数据实时共享的这套系统,通过流程跟踪和总量控制的办法,对所有流入厦门市场的生鲜食品从生产基地到批发市场、零售市场进行全流程跟踪,初步解决了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的市场准入、来源审查和质量把关等问题。当前,厦门市的大部分生鲜食品市场都已经纳入这个系统监管。
本报记者 侯玉岭, http://www.100m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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