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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靠“大树”好乘凉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2月6日 《医药经济报》 2006.12.06
背靠“大树”好乘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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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靠“大树”好乘凉
背靠“大树”好乘凉
背靠“大树”好乘凉

    由于药事管理起步较早,台湾地区的药品分类管理早就不是什么新鲜事物啦,与大陆不同的是,当地的医药分业和医保计划已经全面展开,背靠着良好的药事管理这棵大树,药品分类管理工作得到了较好的执行,同时也促成了药店品类的再定位——

    毋庸置疑,台湾的医药零售业发展要领先于大陆,全民健康保险、处方的严格管理机制、成熟的药师团体,这些都令大陆从业者感到好奇,究竟台湾药品分类管理的哪些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呢——

    全民皆“健保”

    台商阿群来到广东东莞投资后,赚了个盆满钵满,惟一让他介怀的就是在大陆的求医问题。他说:“现在,我在台湾的健保费用每个月照扣,在台湾地区看病基本上不用自己掏钱,而我却因为人在大陆,无法享受到健保的好处。”

    1995年以前,台湾全民健康保险尚未实施,当时虽然有公保、劳保、农保、军人医疗照护制度等10种健康保险制度,但只有59%的国民享有健康保险,台湾还有800多万人口没有健康保障,其中大部分为14岁以下的孩童及65岁以上的老人。1995年1月1日,台湾地区“健康保险局”成立,负责筹办全民健康保险业务。至1995年3月1日,该局正式开办全民健康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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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的“全民健保”采取社会保险方式,由个人、雇主及政府三方共同负担保险费用,以达到风险分担的目的。它是一种强制性的社会保险,凡是台湾居民,在台湾地区设有户籍4个月以上者,都必须依法参加全民健保;领有台湾地区居留证件之非本地人士,在台湾居留满4个月,也应该参加健保。被保险人有职业者应透过所属单位投保,没有职业的可透过乡(镇、市、区)公所投保。自2004年1月1日起,健保IC卡全面实施。重大伤病患者利用健保IC卡可方便就医。全民健康保险医疗服务涵盖西医、中医及牙医门诊医疗服务、住院医疗服务及预防保健、分娩等项目。台湾“行政院卫生署”是“全民健保”的主管机关,“健康保险局”是主管机关设置的具体业务机构。

    为提供便利又完善的医疗照护,2002年,台湾地区全民健保特约医疗院所合计达16,958家,占全国所有医疗院所总数之93.33%。另外的特约社区药局有3,348家,指定医事检验机构226家,特约助产所22家,特约之精神科社区复健机构53家及居家照护机构390家。

, 百拇医药     医药分业彰显药师作用

    在大陆留学的阿祥外出游玩的时候,感到眼睛不太舒服,临时跑到一家私人诊所求治,医生把一粒药片溶解在水里给他滴眼,还开了些消炎药,一个晚上就治好了病。这家诊所只有一个医生,处方、开药均由一人包办,售药无须经过药师之手,而在台湾,由于奉行医药分业制度,除了在特别情况下,医生多是不能直接售药的。

    台湾医药分业政策又称特殊药物政策,所谓的医药分业并非医院内不能设立药房,而是指医师的职责只是开具处方,药品必须由药学人员进行调配,以达到双重确认之目的,从而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健全医师处方的流通管理,确保民众用药安全。

    按照台湾《药事法》第102条规定:“具有调配权的医师应根据其为治疗所开具的处方调剂药品。”在分业以前,很多诊所都是医生兼任开处方、调剂药物的角色。但是,1993年2月5日通过的《药事法》第102条修正案(1997年3月10日起生效),明确规定《全民健康保险法》实施2年后(即1997年3月1日起),医生调配药品被严格限定在医疗急救或没有药师的情况下进行。药师的作用在台湾得到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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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7年3月1日起,医药分业首先在台北市和高雄市开始实施。1998年3月10日剩下21个县市中的3个随后开始实施,到目前为止,台湾地区23个县市中已有20个实行医药分业,占台湾地区人口的94.2%。

    当时列入医药分业的关键点有三:一是不允许医师兼任药师之职,要求诊所必须雇佣药师;二是进一步扩大《药事法》第102条规定的对医生调剂药品的限制范围;三是严格执行政策,逐步推进医药分业。

    中西药物不得兼售

    到台湾旅游的大陆人士,如果偶染小恙,准备到岛内药店购买药品时,最初很可能会感觉不适应。一些在大陆药店可以轻易买到的皮肤科用药,在台湾是被列入处方药范畴的。没有处方,患者很可能会买不到自己所需的一些常用处方药,因为台湾药品零售业是丝毫不敢违背药品分类管理的。

    台湾的药政法规将药物分为3类:处方用药、指示用药和成药(又分甲类及乙类)。按照规定,处方药只能在医药专业期刊宣传,必须经由医师开立处方笺给病人到医院药房配药,或是病人持医师处方笺到小区药局调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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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示用药及成药可在一般报纸、电视上打广告,患者不需处方笺,可在药房、药局咨询药师后购买。列入健保名单的指示用药,患者可凭健保卡购买,未入列的药品则需患者自费购买。自2005年开始,有鉴于健保费用急剧攀升,当地政府取消了指示用药的健保资格,一些在岛内比较有名的药品,一旦健保取消给付,民众持健保卡在医院、诊所内使用这些药物就得自费。对此,岛内民众多有怨言。

    在所有药物中,只有乙类成药(类似国内的乙类OTC)可在药房、药局以外的地方销售,民众在便利超商、杂货店、槟榔摊买到的口服中成药、药酒、万金油、白花油、绿油精、枇杷膏等,皆属乙类成药。

    相关法规规定,药局必须由药师或药剂生亲自主持。台湾《药事法》规定:“西药贩卖业者之药品及其买卖,应由专任药师驻店管理。但不售卖麻醉药品者,得由专任药剂生为之。”

    凡“中药贩卖业者之药品及其买卖,应由专任中医师或修习中药课程达适当标准之药师或药剂生驻店管理”,而且“须由医师处方之药品,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供应”。对处方药的销售进行严格管理。此外,法规还强调了“西药中药不得兼售”的原则,即“西药贩卖业者,不得兼售中药;中药贩卖业者,不得兼售西药”。但西药店可以兼售中成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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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专门的“中药局”发展也颇具规模。“中药局”提供科学中药(即中成药)、饮片生药、自制药剂(即软包、布包、纸膜包、洗剂、敷贴等)等调剂业务,其中部分科学中药被纳入健保之中。“中药局”的大部分中药生药材购自大陆。

    药妆已成品类主流

    老王今年有一个机会到台湾旅游,临行前,亲友们就列出了一系列的单子交到他手上,减肥药、塑身素、去皱魔贴……购买地点几乎都是台湾的药妆商超。事实上,近年来台湾的药妆商超店发展迅速,品种丰富,功能齐全,直追日本的药妆大卖场,以致于不少大陆客商转而托人到台湾商超选购这些大陆无法买到的药妆产品。

    截至2004年,台湾药局的总数达到13231家,其中较大的连锁店有屈臣氏、康是美、长青药局、博登药局和中美健康世界等等。台湾药局发展史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时期——

    酝酿期(1960~198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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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各地遍布药房和药局,当时各个药厂为了巩固自己的药品通路,开始实施“会员制”,出现很多会员店。其中最有名的就是代理田边制药的兴南企业所创立的“良药会”,它共结合了台湾2000多家药局,每家良药会会员店都挂有一个小小的五灯奖招牌。这里所谓的会员店是指一家药商或药厂只将其刚开发或刚上市的新药品供给这些会员店销售,不入会的药店就拿不到新药品的销售权。这种“会员店”制度被沿用至今,其中一些则转型成为一种加盟连锁制度。

    1976年,由早期药师公会所组成的药联,吸引了数百家药局加入。但由于在这种体系中,各加盟药局与总公司间的关联性薄弱,甚至仅止于采购互助而已,流动率也相当高,这种以自愿加盟连锁的药局虽有加盟之名,却无连锁之实,各家药局老板仍可依个人喜好,自由选择商品上架陈列,组织非常松散,甚至可再加盟到别的组织中。

    萌芽期(1987~1995年)

    1987年港商屈臣氏个人商品店到台湾设立据点,随后同为香港公司的万宁健美家庭用品店也到台湾开设分店。两者均是直营连锁,讲究大资本、大卖场,以市中心100坪(1坪约合3.3平方米)以上的卖场为诉求,由总公司统一控制管理,在消费者心中形成鲜明的企业形象。其商品结构包括化妆品、清洁用品、医药用品、日用品、婴儿用品、文具、玩具、零食、礼品等,药品仅占10%,这些门店虽以药房名义登记开业,但与真正的药局仍有不同,更像是一家兼售药品的超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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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9年,台北药剂师公会成立药局开业辅导委员会,推动“药师示范药局”计划,目的是提升药师服务品质及社会形象。但在推动过程中,该计划遭遇到一些阻力。委员会中有4名药剂师认为公会的推动成效不佳,倒不如由他们自己来做,于是成立了跃狮连锁药局(Yes-chain),于1989年10月开设第一家药局。除了开设直营店外,该药局也吸收自愿加盟药局,其商品结构中药品占60%、医疗保健用品占15%,其余为一般日用品。从1994年12月起,跃狮连锁药局将自愿加盟制改为特许加盟制,以加强总部与加盟者之间的关系,便于整体经营、管理,成为台湾本土第一个连锁药局。后博登、跃狮、中美健康广场等特许加盟形式的连锁药店相继成立。

    发展期(1995年至今)

    1995年9月1日,台湾零售渠道最大的连锁体系统一超商,投资成立统一生活事业公司,设立康是美药妆店,挟经营零售渠道的经验及优势,成立自己的零售药局渠道,给药局业造成极大的震撼与压力。康是美于1995年间开设了两家实验店,在其商品结构中药品占30%,化妆、美容用品占50%,其他用品占20%,药店主推两大商品——药品和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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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9年3月,为开发夜间商机、提高单店经营效益,个人商店及药妆店也在部分商圈实施24小时营业。

    1999年9月,个人商品店屈臣氏突破200家后,宣布店中商品将更朝向以健康、美妆为主,同时增加24小时营业的门店数量,卖场的大小也更具有弹性。另外,康是美为了避免与关系企业7-11在商品、服务上太过相近,将会减少其门店与超商重叠过多的生活用品,增加销售潜力看好的健康食品。

    链接

    “健保局”

    铲除医药隐形联盟

    今年5月,台湾地区“健保局”联合检察方,对岛内药局进行清查,目的是铲除一些开在诊所门口、实则与诊所业主有股份关系的门前药局:因为患者在诊所拿到处方后,常到这些门前药局购药。根据相关规定,药局为患者调配处方药,每一张处方可以获得80台币的健保补贴,而在诊所抓药则拿不到补贴。这样一来,表面上看是医药分业,实际上诊所、药局却在借健保牟利。据了解,每年“健保局”必须为此多付十几亿新台币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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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保局”5月份在台南地检署宣布,将对医疗诊所的门前药局开铡,门前药局若是在6月30日前自首,撤销独资登记及缴回今年1~4月溢领健保费,南检将尽量对涉案人员依职权不同给予不起诉处分或缓起诉处分,否则被查获后,可能涉及欺诈及伪造文书者,最重可处以5年徒刑。

    据“健保局”统计,目前全台独资药局共有1986间,其中疑似门前药局的有1061间;云嘉南地区独资药局有430间,疑似门前药局的有251间。全国每年门前药局溢领健保费约新台币16亿元。

    处分规定一宣布,隔天便有云嘉南地区10多家药局撤销独资登记及愿意缴回溢领健保费,这些撤销独资登记药局可用现金或直接从补助健保费上扣除溢领金额。

    检察方称,检方侦办门前药局缓冲期为一个半月。6月底后,“健保局”已把所有数据送交检方,检方将对未撤销独资登记的疑似门前药局展开调查。据悉,台南地检署目前已约谈多家疑似门前药局,其中有半数以上承认非独资,而是受雇于医疗诊所。, 百拇医药(江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