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广告封杀三年
针对目前违法医疗药品广告逆风而上之趋,相关管理条例的修订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近日,SFDA网站上公示了由SFDA药品市场监督司修订和起草的新版《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据SFDA政策法规司法规处相关人士表示,截至今年12月15日前,SFDA欢迎各界人士对相关修订内容反馈意见和建议。
刚刚完成2007年央视医药广告招标工作的北京昌荣传播机构副总裁肖昆,听闻上述消息的第一反应即是“非常拥护”。他坦承业界一直以来非常关注对违法药品广告治理工作的进展,并表示目前针对违法药品广告的处罚还不够重,如果此次征求意见稿能够顺利通过,希望其严格的审查制度可以净化市场环境,重塑医药行业品牌。
据了解,征求意见稿在药品广告定义、审查机关、审查制度、异地发布和处罚力度等方面都做了更为细致和专业的修订。目前各地方药监局网站上均已经开始征集新修改办法的意见和建议。
主审机关由药监行政部门承担
据悉,为加强药品广告管理,保证药品广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与1995年版的《药品广告审查办法》(下称1995年版办法)规定的“药品名称、包括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产品宣传材料”的药品广告定义相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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