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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恩贝”商标被司法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2月19日 《中国医药报》 2006.12.19
     本报讯 日前,康恩贝集团主商标“康恩贝”被司法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这是继“前列康”商标后,公司再一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至此,康恩贝集团已拥有两个中国驰名商标。

    “中国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驰名商标要经过多方面考察后进行综合认定,其中包括商标注册、广告宣传、市场占有率、经济效益、行业地位、企业荣誉等多方面硬指标。因此,被确认为驰名商标的产品,必须具备质量高、市场广、效益高、信誉好等特点。

    康恩贝集团多年来一直非常重视并致力于品牌培植及无形资产的管理和维护,此次“康恩贝”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既是公司重视无形资产战略的重大成果,体现了公司本身所享有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也是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认可与鼓励,是国家对自主品牌商标给予保护的表现。

    (古月),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