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生效”做何解释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某天下午四点左右在网站上发布了一则通知,禁止某种药品在全国范围内流通,并规定该通知自“即日起生效”,而当天上午八点左右某医院给患者开了该种药物且患者当天服用后出现了不适症状。于是患者家属以医院应当知情为由将医院告上了法庭。
对该通知中自“即日起生效”做何解释?如果单从字面上理解“即日起生效”,那么某天发布的通知当然就是当天产生效力,这一天发生的任何与通知相抵触的行为都应当被追究责任。但是从常理判断,下午发布的通知对上午的行为产生效力,无异于今天发布的通知对昨天的行为产生效力,这显然是说不通的。因为通知发布前该行为并没有任何法律文件加以约束,所以,医院给患者开药物(即将被禁止)的行为并不违反任何规定。
众所周知,适用法律的一条重要原则便是“法不溯及既往”,即法律约束的行为若是发生在法律颁布之前,则不予追究,这是为了保护已经形成的社会关系不再受到其后形成的价值体系的否定性评价。也就是说,不能因法律规则的改变而去处罚行为人过去的某种合法行为,因为这种行为在当时的法律法规体系中并没有加以规制,甚至是合法合理的。笔者认为,上述案例完全可以类比适用这一法律原则,即下午颁布的通知不可以约束上午的行为,进一步说,即使该医院在当天下午三点五十九分给患者使用了通知中禁用的药物,也应该是合法合理的,因为此刻该通知并未被公开,行为人完全有理由按照先前法规文件的规定进行活动。
所以,对于“即日起生效”这一时间效力应做具体规定。笔者认为,可解释为“即日即时起生效”,以网站上通知发布的时间为准,在此之前的行为一概不予追究。而对于行政机关来讲,“即日起生效”的说法应当慎用,像药品这种关系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特殊商品,一旦产生纠纷,无论对医院还是患者来讲,后果都是十分严重的。因此,行政机关发布通知时应当明确生效时间,如果不是当天零时起生效的,应当注明:该通知自发布之时起生效。这样,诸如上述案件中的纠纷就不会发生了。
北京市药品监管局西城分局 吴悦
本文章属学术性探讨,除法律法规具体规定外,不作为执法依据。, 百拇医药
对该通知中自“即日起生效”做何解释?如果单从字面上理解“即日起生效”,那么某天发布的通知当然就是当天产生效力,这一天发生的任何与通知相抵触的行为都应当被追究责任。但是从常理判断,下午发布的通知对上午的行为产生效力,无异于今天发布的通知对昨天的行为产生效力,这显然是说不通的。因为通知发布前该行为并没有任何法律文件加以约束,所以,医院给患者开药物(即将被禁止)的行为并不违反任何规定。
众所周知,适用法律的一条重要原则便是“法不溯及既往”,即法律约束的行为若是发生在法律颁布之前,则不予追究,这是为了保护已经形成的社会关系不再受到其后形成的价值体系的否定性评价。也就是说,不能因法律规则的改变而去处罚行为人过去的某种合法行为,因为这种行为在当时的法律法规体系中并没有加以规制,甚至是合法合理的。笔者认为,上述案例完全可以类比适用这一法律原则,即下午颁布的通知不可以约束上午的行为,进一步说,即使该医院在当天下午三点五十九分给患者使用了通知中禁用的药物,也应该是合法合理的,因为此刻该通知并未被公开,行为人完全有理由按照先前法规文件的规定进行活动。
所以,对于“即日起生效”这一时间效力应做具体规定。笔者认为,可解释为“即日即时起生效”,以网站上通知发布的时间为准,在此之前的行为一概不予追究。而对于行政机关来讲,“即日起生效”的说法应当慎用,像药品这种关系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特殊商品,一旦产生纠纷,无论对医院还是患者来讲,后果都是十分严重的。因此,行政机关发布通知时应当明确生效时间,如果不是当天零时起生效的,应当注明:该通知自发布之时起生效。这样,诸如上述案件中的纠纷就不会发生了。
北京市药品监管局西城分局 吴悦
本文章属学术性探讨,除法律法规具体规定外,不作为执法依据。,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