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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319860
延长蒽环类药物输注时间是否有助于降低心脏毒性?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2月21日 《中国医学论坛报》 2006年第48期
     心脏毒性限制了蒽环类药物在肿瘤患者中的使用。为评价不同蒽环类药物给药方案(即输注时间和峰剂量)是否可影响其心脏毒性,荷兰Emma儿童医院van Dalen等检索了Central(截至2004年第2期)、Medline(1966年至2004年6月)和Embase(1980年至2004年6月)等数据库比较不同蒽环类药物给药方案的随机对照研究(RCT),并进行了分析。分析结果于2006年10月18日在线发表。(Cochrane Datebase Syst Rev 2006, 4: CD005008)

    仅有6项比较不同蒽环类药物输注时间的RCT(625例患者,大多数为成人实体瘤患者)符合纳入标准。

    对5项研究(557例患者)的汇总分析显示,与蒽环类药物输注时间<6小时组相比,输注时间≥6小时组的临床心力衰竭发生率显著降低(RR=0.27)。个体研究显示,输注时间≥6小时似乎还可降低亚临床心脏损害危险。对2项研究(292例患者)的汇总分析显示,输注时间对反应率无影响。对2项研究(322例患者)的汇总分析显示,输注时间也不影响总生存率。至于输注时间是否影响不良反应发生率,还没有结论。

    目前还没有RCT对峰剂量不同而累积剂量相同的蒽环类药物的疗效进行比较。

    评价者结论:在使用蒽环类药物时,维持其输注时间≥6小时有助于降低临床心力衰竭发生危险,并可能可减少亚临床心肌损害发生危险,但无证据显示可改善反应率和总生存率。将来还需在儿童中进行比较蒽环类药物不同输注时间疗效的研究。, 百拇医药